武农函〔2017〕46号
A
市农委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20170362号提案的答复
吴俊、江小林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省委1号文件、农业部农农发〔2017〕2号文、省农业厅鄂农办〔2017〕23号文等文件精神和“一控两减三基本”总体要求,我市加强有机肥生产与推广,深入开展了化肥施用减量化行动,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一、我市高度重视有机肥发展及示范推广工作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有机肥生产与推广扶持力度。市财政积极整合支农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支持耕地地力提升,市农委、市环保局利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有机肥生产与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农业标准化生产以及“两清、两减”等项目,鼓励有机肥替代化肥,提升农产品质量。
(一)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促进有机肥替代化肥
2016年,我市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等“三项补贴”调整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支持我市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2016年累计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25097万元。
(二)加大有机肥生产与推广补贴促进有机肥替代化肥
我市对有机肥产业财政扶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较早,2007年,市委、市政府以两办文件确定了对有机肥生产给予政策补贴,由此就开始对有机肥产业给予政策资金扶持。2007年至2008年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资金,2009年财政安排100万元资金,对有机肥生产企业按产能进行补贴,补贴为每吨50元;2010年至2012年,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对全市有机肥生产企业进行改、扩建项目补贴;2013年至2015年,财政每年从20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资金,对有机肥生产企业技改和有机肥施用推广进行补贴,其中每年200万元用于有机肥生产企业技改项目补贴、300万元按每吨150元标准用于有机肥施用推广补贴。
(三)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促进有机肥替代化肥
根据《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 2016年市级整合资金安排秸秆综合利用项目1200万元,由各区统筹用于秸秆直接还田示范,秸秆专业收储点示范建设,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示范等,提升我市生态环境建设。通过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不断推动我市有机肥产业发展。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有机肥替代化肥
2016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品牌创建,新增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83万亩,支持全市新增认证“三品一标”品牌农产品123个。2016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建立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核心示范区,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因地制宜推广种植绿肥、构建病虫监测预警体系、推进科学用药、推进绿色防控、推进统防统治等支出。
(五)实施“两清两减”项目促进有机肥替代化肥
近年来,市环保局利用市级财政环保专项资金,每年通过“以奖促治”形式支持我市新城区实施一批“两清、两减”(清洁养殖、清洁种植,农药、化肥减量)项目。2016年安排资金260万元,支持蔡甸、江夏、黄陂、新洲、东西湖等5个新城区实施“两清两减”项目13个,补助标准为按照种植面积每亩补助300元,并要求补助项目按照《湖北省清洁种植和清洁养殖生产技术规程》实施。“两清两减”项目的开展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带动了有机肥推广,促进了我市绿色农业的发展及农村生态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我市有机肥产业扶持效果初步显现
(一)有机肥产业规模不断扩大。通过一系列的财政激励措施,全市有机肥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涌现出一批设施设备齐全、技术先进的有机肥企业。截至2016年底,全市设计产能万吨以上有机肥生产企业22家,其中设计产能在5万吨以上的企业16家、设计产能在10万吨以上的企业5家;年实际产能在5万吨以上的企业3家、年实际产能在3万吨以上的企业13家。全年生产有机肥设计生产能力126.8万吨,实际产量66.5万吨。全市有机肥年产能从2007年的5万多吨,增加到现在的66万多吨,翻了13倍。
(二)施用推广面积逐年增加。2007年,有机肥施用以有机肥企业业主自用为主,每年施用面积
只有几千亩。2016年,我市有机肥企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销售有机肥44多万吨,产值近5亿元,推广施用面积增加至120多万亩。
(三)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经过近几年有机肥生产与推广工作的推进,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滥施造成的面源污染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损害。通过有机肥生产消纳了大量农业废弃物,促进了我市农药化肥使用量逐年降低。2016年有机肥生产消纳秸秆18万吨,占秸秆总量的8%,消纳畜禽粪便118万吨,占畜禽粪便总量的34%;化肥的用量从2014年的54.5万吨,下降到2016年的48.2万吨,近三年化肥施用量年均递减5.8%。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五大发展”理念和农业部“一控两减三基本”的要求,我市将把生产推广有机肥作为农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力推进。
(一)制定行动方案。按照《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市农委将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制定《武汉市开展有机肥替减化肥行动方案》,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扶持、技术指导及监督检查,提升种植与养殖结合水平、有机肥施用技术水平、农业生产标准化与品牌创建水平及农业持续发展与绿色产品供给水平,全面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有机肥替减化肥目标任务。
(二)继续增加财政资金投入。2017年,市财政将会同市直农口部门积极争取上级相关资金支持,同时按照市委《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改革方案》要求,整合市级相关涉农资金,按照因素法、目标任务法等方式切块到区,由各区结合区级实际统筹用于改善耕地地力,提升果菜茶等农产品品质。市农委将利用市级农业专项资金,拟安排5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有机肥生产与推广补贴、安排500万元用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扶持。通过财政资金的撬动,推动有机肥生产与推广、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秸秆粉碎腐熟还田,力争破解培肥地力和农业面源污染上的难题。
(三)继续扶持有机肥企业。按照扶大、扶强、扶优的原则,在资金不变、投入不降、力度不减的前提下,以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年产量在3万吨以上、产品优质、技术先进的有机肥企业进行生产环节技术改造补贴,并加大施用推广力度,扶持有机肥产业做大做强。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6月1日
分管领导:余丽君 联系电话:65683212
责 任 人:熊玉东 联系电话:65683297
经 办 人:程 莉 联系电话:65683273
抄送: 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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