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农业界别:
贵委提出的“关于建立和完善耕地生态补偿制度,进一步提升农业生态效益的建议”(第20200136号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现根据我工作职责,结合市发改委等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提案指导性强,切中问题要害
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是国家生态补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建立农业生态补偿制度对改善我市生态环境,优化生态效益结构,推进生态大武汉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你们提出的加大投入、优化补偿政策、创新借鉴外地经验以及强化目标考核等建议非常好,对当前提高我市农业的生态功能,促进我市耕地质量与效益双提升,引导和推进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我市主动探索,积极推进耕地生态补偿实践
(一)积极制定耕地补偿政策。2018年4月,我市首次出台了综合性生态补偿政策《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区域生态补偿意见》(武政办〔2018〕34号)(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包含耕地在内的各类生态要素进行生态补偿。
该《意见》的出台,借鉴了南京、镇江等多个出台了覆盖生态红线保护区、耕地保护区的综合性生态补偿政策的城市,参考了这些城市生态补偿方式、补偿范围、补偿标准、资金筹措方式、资金拨付方式、资金使用要求等,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制定。
在耕地补偿标准方面,《意见》明确水稻田、耕地(水稻田除外)提高补偿标准分别至160元/亩、140元/亩。补偿标准和补偿额度对比国内同类城市,远高于广东省全域的补贴标准为30元/亩和东部城市100元/亩以上的补贴标准,居于较高水平;同时,《意见》将耕地化肥农药使用量比相对上年度变化情况作为每年调整耕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明确“水稻田当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同比减少0.5个百分点,增加5元/亩;反之,减少5元/亩,最高不超过200元/亩”,建立起减少耕地化肥农药使用量的激励机制。
该政策实施两年以来,累计投入生态补偿资金153154万元,市级累计结算资金额76577万元。生态补偿资金按资金用途分为财政定向资金和统筹使用资金。财政定向资金用于生态公益林、湿地自然保护区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其中,2018年财政定向资金35293万元,共补偿生态公益林9.365万亩、湿地自然保护区42万亩、耕地123.33万亩。统筹使用资金主要用于生态修复、生态工程建设(含农村污水治理等)、既有项目清理和补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大力开展耕地质量保护工作。2017年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支持武汉市发展绿色生态农业补贴方案,进一步促进了农业绿色发展的补贴政策。重点支持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增效。2015年至2019年,市级财政共列支2700万元专项资金,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绿肥种植、构建病虫监测预警体系等方面。2015-2019年,全市化肥使用总量由12.9万吨逐年下降到10.4万吨,化学农药使用总量由4226吨逐年下降到3351吨,分别减少了19.4%和20.7%。
二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从2016年起,市级财政每年拨付专项资金,由各区对秸秆直接还田、秸秆“五化”利用给予补贴。截至2019年市级财政累计投入专项资金3300万元。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稳定在90%以上,2019年达到94.3%。
三是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市级财政共安排3.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全市湖泊渔业三网设施拆除、畜禽退养及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全市湖泊“三网”全部拆除完毕,全面完成禁养区畜禽退养工作,通过推广农业循环模式,全市已建成循环农业示范点65个,核心示范面积14.2万亩,辐射带动面积98万亩。
(三)全力以赴推动生态补偿工作深入开展。一是今年市发改委根据《武汉市2019年生态补偿资金的通知》(武财农〔2019〕821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生态补偿有关工作的通知》(武发改资源〔2019〕511号),赴东湖风景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东湖高新区等六个区开展了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调研,现场了解生态补偿资金分配拨付及使用进度情况,补偿资金重点支持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实施效果。起草了2019年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评估报告。启动了2020年度生态补偿资金计划编制工作。会同环保、水务、农业等部门开展生态补偿资金规模测算工作,下一步将形成生态补偿资金计划。
二是市农业农村局以生产投入减量化、生产技术集成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为重点,组织实施了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土壤酸化治理等减肥增效技术集成推广与综合示范。今年1月至7月,累计推广“化肥、化学农药”两减新技术、新模式117.5万亩,推广农作物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融合技术95万亩,为提升耕地地力,保障农产品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三、我市生态补偿政策实施效果
一是建立了生态补偿长效机制。以政府办文件形式出台的一系列生态补偿工作指导性文件,将生态补偿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提供了资金保障,规范了生态补偿工作流程。各区政府按照文件要求,制定资金使用方案等,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织开展定期评估,建立了常态化运行的工作制度。二是有效提升基本生态控制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通过补助水体修复、农村环境治理及绿化建设等重大生态建设项目,显著改善了城市水环境质量,提升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园林品质。三是全市生态公益林、湿地自然保护区资金补贴标准大幅提升,耕地地力补偿资金全面落实,重点生态要素、耕地地力得到有效保护,农民、护林员的收入水平得到一定提升。四是实现了农药、化肥用量零增长,耕地酸化、盐渍化、污染等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四、下步主要工作
根据提案建议,结合武汉农业发展现状,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推进全市耕地生态补偿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耕地质量保护工作,加强耕地地力培肥的培训和指导,指导耕地使用者运用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等技术提高地力。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形成推进耕地生态补偿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扶持力度。在市、区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基础上,应探索拓展补偿资金渠道,试点引入市场生态补偿机制,促进耕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市场化、多元化。从而调动社会公众、企业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用地与养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用绿色农业发展理念、优质农业品牌质量引领现代化农业发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可持续发展共识。进一步加强生态补偿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提高耕地生态保护政策执行力度、增强其参与意识和耕地生态补偿政策参与机会、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增加经营者技能培训等途径,引导社会公众、企业等各类受益主体履行生态补偿义务,督促生态损害者切实履行治理修复责任,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健全耕地生态补偿信息公开和举报奖励制度,努力营造“保护耕地,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感谢贵委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局工作予以支持。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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