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长江禁捕长效机制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刘委员对我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自去年7月1日长江、汉江干流实施全面禁捕以来,全市上下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禁捕退捕工作走在沿江城市前列”这一工作目标,用心用情全力推动禁捕退捕工作落实,节点任务基本完成,坚决做到中央有要求、武汉有行动、落实有成效。我市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建立健全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长效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坚持“防控为要”,建立打击非法捕捞执法联动机制。坚持“打防结合”“以岸治江”“水陆联动”的思路,常态化组织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巡联动。2020年,全市共计办理渔业非法捕捞违法违规案件121起,抓获嫌疑人员133人,2起打击非法捕捞案件分别入选农业农村部和公安部非法捕捞十大典型案例;销毁禁用渔具3920余部、“三无”船舶85艘。同时注重“当下改”与“长久制”有机统一。今年以来,全市先后印发《武汉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暗查暗访工作机制(试行)》《武汉市长江禁捕水域常态化联合执法打击工作方案(试行)》等制度文件,固化了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和定期报告、协调等工作会议制度,齐心协力推动全市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提质增效。全市共出动执法力量65352人次、车船16768辆次,检查农贸市场、商超55629家次、酒店及餐饮单位69466家次、网络店铺35684家次,渔具店4147家次,劝离垂钓人员18385人次,打击力度持续加大。
二、坚持“以人为本”,建立退捕渔民转产安置保障机制。着力解决渔民后顾之忧,确保渔民安心上岸。我市1151名建档立卡退捕渔民中,劳动年龄内964人,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787名已全部安排就业,其中公益岗位安置297人;组织退捕渔民参加各类现场招聘会130余人次、专属技能培训班5场、培训退捕渔民659人次;专业渔民参照2020年度被征地农民,兼业渔民个人缴费年补贴4000元,补贴标准全省最高。除4人去世、1人服兵役、3人在校学习,2人服刑,符合条件的1141人已全部纳入参保计划。同时设立了市、区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服务监督投诉热线24条。印发了《关于开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督查调研工作的通知》,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今年又印发了《关于建立武汉市长江流域渔政协助巡护队伍的实施方案(试行)》《武汉市渔政协助巡护员管理办法(试行)》和《武汉市渔政协助巡护员招聘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通过设置公益岗位,选聘145名退捕渔民作为巡护人员,充实巡护队伍力量。
三、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长江十年禁捕目标考核机制。2020年,结合国务院大督查、农业农村部长江办督导工作重点和省级督导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重点,以问题为导向,以全面完成禁捕退捕工作为目标,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日常督导与终期考核相结合,我市初步建立起了分级实施的长江禁捕退捕目标考核体系。并将长江禁捕退捕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了河湖长制考核体系。主要从组织实施、宣传引导、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执法管控、资金管理等方面,对各区禁捕退捕工作进行全面考核。今年,长江禁捕先后被市考评办和市河湖长制办纳入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考核体系和河湖长制目标考核体系。根据长江禁捕任务形势的变化,对长江禁捕目标考核的具体内容也进行了相应调整,今年主要从组织实施、宣传引导、安置保障、执法管控、资金管理、信访维稳等六个方面对各区长江禁捕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坚持“群防群治”,建立长江十年禁捕宣传防范机制。一是多渠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综合运用电视台、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体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全市禁捕退捕工作情况。全市发放禁捕宣传资料90866份,悬挂横幅1685条,张贴海报22590张,发送短信219.18万条,设置宣传标牌1326块,使用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电子显示屏等宣传3127次,出动宣传车1931车次。各级媒体报道我市长江禁捕新闻543次(不含转载),其中,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级媒体报道68次,中国渔政微信公众号报道30次。二是网格化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印发《关于武汉市长江禁捕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落实街道包社区(村)、社区(村)包户责任,推动分段、分区、分人、分目标的网格化管理,从严清理非法渔具,从严管控“三无”船只,确保禁捕监管无缝隙、无盲区。三是群众性监督,实行有奖举报。出台《禁捕水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切实营造好全社会共同参与“十年禁渔”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结合刘委员关于建立长江禁捕长效机制的建议,就全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推进网络化管理。根据《关于武汉市长江禁捕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精神,按照属地管理、群防群治原则,以行政区划为基础,针对禁捕网格化工作重点,以街道(乡镇)为单元,合理划分禁捕监管区域、执法事权,建立权责清晰、分工合理、相互配合的禁捕网格化运行机制。做到网格包干、专人负责、全面覆盖、专业监管,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二)持续抓好退捕渔民生计保障。大部分长江渔民年龄偏大,多数文化水平不高,缺乏其他就业技能。一些渔民转产就业的收入比不上捕捞收入,容易心里有落差。我们将督促人社部门主动开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动态跟踪服务工作,对安置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严格落实渔民安置保障政策,实现补偿及时足额拨付、社保应保尽保、渔民转产就业到位,特别要推动退捕渔民转养殖、转护渔等工作,做到服务不漏一人、政策不漏一人,确保实现渔民上岸稳得住、能致富。
(三)抓紧补上执法监管短板。牢固树立长江禁渔执法一盘棋思想,坚定水上问题岸上解决、部门问题综合解决的认识。进一步健全公安、渔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机制,健全水生生物保护、水产品销售、执法监管等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渔政执法装备和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快推进执法装备配备,尽快配齐执法艇、无人机和相关车辆,织密天上、水上、岸上监控网络,实现雷达、无人机、船艇系统联动,构建人防技防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禁捕水域全覆盖、无死角监管。
(四)坚决做好涉渔稳定工作。当前,全市涉渔稳定工作总体向好,我们将再下功夫、再加措施,确保涉渔队伍稳定。一是要扎实排查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迅速采取办法尽快消化。二是开展涉渔政策落实回头看,凡有不符合中央和省、市政策的要尽快纠正。三是要认真做好接访工作,耐心解释,细化工作,决不能简单、粗暴对待。凡是越级上访的,区农业农村部门、各街道必须第一时间接回当地化解。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6日
附件:
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