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武汉市人民政府网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办理 > 对市人大第十四届第六次会议第20210086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人大第十四届第六次会议第2021008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7-12 10:00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袁惠文代表:

感谢你们对全市“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财政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一号文件精神,围绕“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总目标,砥砺深耕,主动作为,“三农”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坚持农村疫情防控与农业生产两手抓,千方百计保障市民“菜篮子”稳产供应、精准高效推进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率先复苏并表现出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2020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95.53亿元,比2019年同期(653.17亿元)增长6.48%(现价),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市经济增长同步。今年一季度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29.88亿,同比增长23.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972元,增幅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幅。我市在重要农产品供给、现代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村改革、资金保障、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进一步发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着力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

(一)高位推进粮食安全工作。为保障粮食安全,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全市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武政办[2021]25号),协调市委组织部绩效考评办,将各区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目前,全市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街(乡镇),共涉及69个街(乡镇),下达到街(乡镇)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共216.97万亩(不含东湖高新区2.12万亩)。今年全市夏粮已收获17.85万亩,春播粮食在田178.67万亩,如果能在7月底前全市如期落实晚稻27万亩,今年全年粮食生产面积可望达到223.52万亩,比全市粮食生产目标任务216万亩多出7.52万亩。

(二)稳步推进菜篮子工作。为加强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我市继续深入推进工厂集约化育苗,动员全市工厂化育苗企业利用现有的设施进行工厂集约化育苗。2021年安排市级财政补助资金873万元,对设施蔬菜工厂集约化育苗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给予专项扶持,带动全市各育苗中心年育各类蔬菜种苗达2.5亿株以上,90%以上供应给了本地蔬菜企业和菜农,为我市大春播蔬菜生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加快恢复生猪生产。我局组织工作专班,每周深入相关区开展生猪生产及生猪产业绿色发展项目现场督导督查1—2次,督促区级按照《关于印发2020-2021年生猪稳产保供任务目标的通知》要求落实生猪稳产保供任务,协调推进生猪绿色发展项目建设。目前已启动生猪产业绿色发展项目建设,力争年底建成投产9个。此外,召开了生猪生产形势分析座谈会,邀请武汉市大型养猪企业负责人和省农科院畜牧兽医所专家一起进行专题研讨,分析生猪生产形势,借智专家,问计企业,探索“猪周期”破解之策,助力巩固恢复生猪生产成果。截至2021年6月底,全市生猪存栏119.83万头,完成省级目标124.32万头的96.4%,生猪恢复生产势头良好。

(四)不断壮大水产产业链。一是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今年争取到市财政资金4600万元,用于农村水产电商、高效设施渔业、水产苗种繁育、长江名优特色经济鱼类养殖试验与示范推广等项目建设,助力加快推进水产产业链打造。二是加快推进农业种养结构调整。组织召开2021年度水产项目实施推进会议,对高效设施渔业、水产苗种繁育、长江名优特色经济鱼类养殖试验与示范推广项目资金进行切块安排。印发高效设施渔业、水产苗种繁育、长江名优特色经济鱼类养殖试验与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各新城区做好项目实施,加快种养结构调整。三是加强水产苗种建设。积极组织各区做好鱼种春投春放生产工作,指导养殖主体做好病害防控。组织各区做好水产苗种繁育工作,指导养殖户加强鱼塘投喂管理,做好饲料等物资储备工作。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各区做好水产苗种项目实施。今年1-6月,全市同比增长41.4%,较2019年同期增48.8%。四是加强水产养殖技术指导。发布5期水产养殖病害预测预报信息,指导各新城区养殖户加强鱼塘投喂管理和做好水产病害防控。组织或指导开展水产养殖技术培训4期,加强《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0年1、2号》宣传力度,指导养殖业主科学用药、规范用药、精准用药、减少用药。今年1-6月,全市水产品产量达到21.2万吨;水产苗种繁育量达到133.9亿尾;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面积达30万亩;抽检水产品样品74个个,合格样品74个,合格率100%。

二、大力发展乡村产业

(一)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队伍。今年开展了国家级、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监测工作,对全市93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进行了监测,已向省厅推荐82家企业继续保留省级龙头企业称号,推荐武汉科前生物等24家企业新申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推荐益海嘉里、宏农农牧、回盛生物新申报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力争新一届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95家以上。

(二)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一是配合市审计局开展农产品加工项目资金绩效审计和贷款贴息审计工作,对2020年的农产品加工项目进行跟踪和督导,确保全市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二是开展了农产品加工项目以及贷款资金贴息需求摸底,做好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编制。三是研究制定《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壮大发展的实施意见》和《2021年武汉市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加大对我市龙头企业扶持力度。

(三)推进精致农业十大工程。一是建立了工作机制。为了加快推进我市精致农业高效发展,牵头成立了精致农业“十大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成立精致农业“十大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和责任分工的通知》,明确了“十大工程”责任分工、牵头处室和责任处室。二是迅速推进精致农业发展。组织召开了精致农业“十大工程”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了“十大工程”工作路线图、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每季度汇总“十大工程”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运行调度,确保各项工程有序推进。

(四)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游。一是强化乡村休闲游宣传推介。组织各区举办各类赏花会节活动,如新洲花朝节、江夏和蔡甸油菜花节等各类农事赏花会节。做客湖北广播电台参加春季乡村游访谈节目推介春季乡村游线路,同时利用抖音、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等多家网络平台,及时推送乡村休闲游主题活动和乡村休闲游景区景点。二是加强乡村游产业发展顶层设计。开展了新一轮乡村游十年(2021-2030)规划编制工作,现阶段正在编写初稿。三是强化奖补项目管理。联合市财政局对2017年度以来实施的乡村休闲游(赏花游)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印发了《关于做好乡村休闲游(赏花游)奖补项目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强化项目管理。

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一)早谋划、早安排,迅速启动三年行动计划项目。一是科学指导项目策划。今年2月,指导各区对照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有关目标任务,集中连片策划美丽乡村示范带,围绕示范片带布局示范村,黄陂、新洲、江夏、蔡甸、东西湖、青山区初步策划了239个美丽乡村项目,结合村湾资源禀赋、自身特色,依托周边发展环境,初步规划了配套产业。二是认真组织项目审查。制作美丽乡村点位示意图,2月22-26日组织市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有关成员单位逐区开展联合调研,3月3日组织上述单位召开项目申报条件联合审查会,3月9日根据审查意见向市政府提出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恳请安排美丽乡村三年行动示范村建设项目及所需资金的请示》(武农文〔2021〕9号)。三是积极协调部门意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再次征求市财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区意见,主动上门协调沟通,多次修改完善后,6月15日与市财政局联合提出了《关于恳请安排美丽乡村示范村三年行动建设项目及资金的请示》(武农文〔2021〕41号),2021-2023年,全市拟打造33条美丽乡村示范片带,建设21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含国家级田园综合体规划区内未列入市三年行动计划的7个村湾),共涵盖黄陂、新洲、江夏、蔡甸、东西湖5个新城区,44个街乡镇、189个行政村,涉及农户21733户。四是迅速组织项目实施。6月18日按照市政府审定意见,向有关区印发了《关于迅速组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年行动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武美组发〔2021〕1号),部署各区迅速组织项目评审立项、施工设计和招投标工作。

(二)抢进度、抓质量,全面完成在建项目建设。一是做好督促指导。赴有关区督导,督促各区规范项目程序,完善验收手续,完善项目设计,突出项目建设实效,防止重要内容漏项。二是狠抓项目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截至目前,2016-2018年美丽乡村项目除黄陂区木兰山风景区陈家冲项目因疫情及街道机构体制改革延误工期,申请延期到7月份验收外,其余项目已全部完工验收,区级提交了项目验收报告。三是完善制度建设。指导各区进一步落实区级项目主体职责,建立区级进度通报制度,督促街道及项目主体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四、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局与市直相关部门指导蔡甸区开展的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区创建成效显著。围绕乡村治理班子好、队伍好、风气好、机制好、治理好“五好”目标,明确五大类11个方面目标任务,全力推进试点工作落地见效。完善组织设置,组建46个农村片区综合党委,评选示范党组织40个并落实常态化指导帮扶,完成32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并建立健全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推动“6+X”成员议事协商效力发挥,深入开展“五务合一”创建,全区288个村(大队)村规民约和51个社区居民公约全部修订完成。

五、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一)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抓好常态化管理。印发了《2021年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工作要点》(武农三资联席会议〔2021〕1号)文件,对全年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工作做总体部署。一是认真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工作,于5月12日举办了全市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暨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培训班,各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具体实用,涉及债务政策解读、农村集体资产数据录入、集体资产平台操作等。二是落实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督促各区用好村务公开栏和武汉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公开公示”模块,把村级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评内容。充分发挥辅助核算功能,将数据公开更详细化。三是有序推进全市债务化解工作,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化解村级债务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农办函〔2021〕9号)要求,印发了开展化解脱贫村债务的系列文件,启动了全市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指导各区做好债权债务清查核实、清查结果公示公告、精准锁定债务以及制定具体化债方案等相关工作。拟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全市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方案》,6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157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四是做好相关业务工作的衔接,通过专项审计、检查督导等形式查找问题,重点抓专项审计和重点审计监督工作,同时配合做好村“两委”换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署全年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工作,不断优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信息化网络程序,实现对财务会计、管理、信息查询的智能化监控、分析、管理。目前,我市村“两委”换届试点的武汉市经济开发区(汉南区)已完成了村“两委”换届审计工作。

(二)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一是制定五年计划。年初已起草《武汉市关于村级集体经济强筋壮骨五年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以新组建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经合社)为主要载体,拟推行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深化农村联合党委建设,实施“国企联村”行动,开展“村社共建”行动,实施人才兴农计划,落实土地政策保障,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鼓励奖补示范带动等,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激活集体经济内生动力。二是落实扶持政策。会同组织部门、财政部门共同推荐申报2021年度湖北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村,武汉市共推荐52个村,每村获得财政扶持资金50万元,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项目建设。对2020年度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扶持项目进行“回头看”检查,采取指定项目和随机项目抽检的方式,通过听取介绍、交谈询问、核查账目,对照项目申报的目标任务,就产业发展前景、扶持资金使用、收益分配和党组织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六、加强资金保障

2021年,市级财政部门落实好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政策,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持的优先保障领域,本年预算安排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21.27亿元,比2020年实际执行数增加4.48亿元,增长26.7%,确保财政支持力度与实施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通过继续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整合存量、优化增量,严格落实“无预算不支出”政策和结转结余清理、收回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基础性、保障性、导向性作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七、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一)出台支持政策。我局起草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一轮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的通知》,经市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5月15日以武政办52号文印发,为新一轮市级田园综合体创建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全面动员部署。6月1日,陈明权副秘书长召集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新城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对我市新一轮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培训-策划-规划-招商的创建路径。

(三)外出考察学习。4月,局二级巡视员朱建国同志带领市直相关单位和各新城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赴济南考察学习田园综合体创建经验,先后实地考察了普朗特农业园区、唐王锦鲤产业园、东方商人田园综合体、泉城百花园田园综合体等4个项目,并与济南市市区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详细了解了济南市推进田园综合体的有关政策和具体措施。重点吸取了明确项目创建主体、破解项目用地问题、聚焦特色农业产业、突出农文旅三产融合、推进智慧农业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制定新一轮田园综合体支持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四)逐区调研指导。为确保新一轮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高质量创建,杨军副市长多次带队调研各区新一轮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陈明权副秘书长带队到新洲指导编制国家级田园综合体申报方案。王玉珍局长、朱建国二级巡视员带队逐区调研指导,传达新一轮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支持政策,解读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政策要求。

(五)开展专题培训。6月16日,组织各新城区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及责任科室负责人,相关企业负责人开展了武汉市新一轮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申报工作培训会。详细讲解了《武汉市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申报指南》和《关于开展新一轮武汉市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2021年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并与参会人员进行了充分交流,为下步规范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六)争创国家田园综合体。我局和市财政局相关负责同志在市政府副市长杨军带领下,多次到新洲仓埠指导编制国家田园综合体创建方案,计划将新洲仓埠打造成集生态农业、旅游休闲、运动养生、乡村民宿、文化创意于一体的现代都市田园综合体,6月21日,我市新洲仓埠创建方案成功通过财政部组织的专家评议。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8日

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新媒体矩阵
无障碍
长者专区
"武汉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
"武汉农业农村"新浪微博
"武汉农业农村"头条号

主办: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 武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武汉市农业信息化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八古墩东一巷78号 邮编:430023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2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