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国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和市财政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我局认真组织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大力推进以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统筹农村厕所革命,不断巩固农村改厕成果。全市6个新城区1824 个行政村现有1.28万个自然湾,在8647个自然湾建了9163座公厕,确保每个行政村建有1座无害化农村公厕。进一步加大农村户厕改造力度,全市累计完成农村户厕改造468624户。二是推进生活垃圾治理,不断健全农村垃圾收处体系。完善和规范“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街转运、市及区处理”的收运处理体系,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95%以上;配备保洁员1.3万余名,实现自然村湾全覆盖;配置分类收集容器约30万个,配置其他垃圾清运车960辆,厨余垃圾清运车103辆,建成使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110座(台)。三是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农村乱排乱放现象得到有效管控。全市涉农行政村1757个,共有自然村12191个,已完成污水治理的行政村1474个,已完成污水治理的自然村9239个,其中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自然村629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自然村4017个,进行改厕资源化利用的自然村4593个,全市涉农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2.56%,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基本得到有效管控。四是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结合“共同缔造”村庄建设,在蔡甸、新洲、黄陂、江夏区支持建设了15个村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将乡村市政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作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
感谢左委员对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对您提的建议,我们将结合实际工作,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推进预约收集模式,优化收集路线,提升收集效率。督促各区对未封闭车辆进行升级改造,鼓励配置压缩式收集车辆,推进生活垃圾收集车辆密闭率达到80%以上。开展容器专项治理,加强垃圾容器日常管护,及时更新、补充破损容器。对窗口地段农村垃圾收集屋分步骤实行分类升级改造,逐步推行以垃圾分类亭、垃圾收集桶、钩臂箱取代简易垃圾屋。按照“五有三提升”(有制度、有宣传、有设施、有督导、有台账,提升建设标准、提升管理水平、提升分类成效)标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督促进度滞后的区加快谋划和推进项目建设,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目标开展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对已建成投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排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维护管理情况。发现的设施闲置、损坏、出水水质超标(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的设施)等问题建立台账,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并达到治理效果。
三是持续开展农村厕所革命。贯彻落实《关于扎实推进武汉市“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大对市直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力度,形成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合力;同时指导各区形成统筹协调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将问题厕所摸排整改到位、将基本情况清查梳理到位、将农民诉求搜集调查到位、将农村“厕所革命”各项工作推动落实到位。探索粪污收集、运输、储存、处理、规范化利用的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积极推进以市场化主体为主,或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进行运行维护,或市场主体与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等方式的长效运行模式。
四是持续加强财政资金投入。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武汉市“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加强财政投入,落实以区为主的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鼓励区级申请政府债券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区级应按规定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项目资金。市级相关职能部门给予支持。防止增加村级债务。”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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