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永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通政策堵点,推动乡村振兴产业提质增效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为优化我市农业产业发展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园林和林业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分析研判,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顶层设计,强化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引领
(一)构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体系。出台了《武汉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鼓励多种模式推动农村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鼓励新城区围绕细分产业引进重大项目,根据产业类型优先布局到同类型的特色(生态)小镇内,增强特色产业集聚度。支持特色(生态)小镇走绿色发展之路,注重历史文化与小镇风格的有机结合,塑造与历史文化、地域特征、自然景观相协调的城镇风貌。推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互联,构建乡村安全循环水网,升级乡村交通物联网,加快推进区、街道(乡镇)、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建设。
(二)布局“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战略。出台了《武汉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谋划到2025年,基本构建精致农业产业体系、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多元乡村发展体系,农村生态环境水平、基础设施水平、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农民收入水平逐渐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对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游等产业分区分片作了布局。出台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壮大发展的实施意见》,布局现代种业、“菜篮子”、农科创、“农业+”四大重点农业产业链。
(三)谋划重点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出台了《武汉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壮大现代种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乡村休闲游五大产业,补齐、延伸、做强“现代种业、菜篮子、农科创、农业+”四大产业链,培育、孵化、引进一批农贸、农工贸、农文旅、农科创型龙头企业,注册、培育、拓展一批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服务品牌。
二、认真研究政策,积极化解产业发展与土地资源矛盾
(一)积极研判制约因素。我市先后出台《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规则》《武汉市农村土地流转申请鉴证前置审批办法》,明确农村土地流转流程,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推动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市农村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但农村产业用地供需矛盾凸显,特别是零星、分散的产业用地落地较难。为加强乡村产业振兴土地要素保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学习研究借鉴浙江、广东、四川、北京、上海、重庆、广州、杭州等地经验探索,积极谋划破解政策。
(二)推动出台支持政策。2022年1月4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武汉市关于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点状用地的指导意见》,规范了点状用地管理,分级确定点状用地规模,分类办理点状用地审批,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为农村产业发展壮大留出用地空间,支持点状供地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对列入省、市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三)加强政策执行和工作指导。组织了全市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点状用地培训,全方位宣传了点状用地政策。区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建立点状用地供应与项目区内其他土地经营权流转联动机制,指导督促各区人民政府为点状用地项目预留发展空间,街道(乡、镇)组织有发展需求的行政村加快编制村庄规划,引导点状用地项目精准落地。截至目前,东西湖区鑫三江都市田园综合体项目点状用地已挂牌成交,蔡甸区香草花田项目点状用地已完成农用地转用手续,黄陂区木兰花乡、蔡甸玉贤西湖旅游度假区、杜公湖国家湿地公园二期配套设施、东西湖慈惠“四三”行动郊野公园等乡村旅游项目点状用地正开展相关前期工作。
(四)完善操作实施细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重点针对点状用地政策缺乏实施细则和操作方案等,结合前期政策执行效果,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梳理细化“点状用地”项目立项、审批、用地流程和相关审批要点,更好的服务指导用地主体用好用足点状用地政策。
三、加强金融创新,大力支持乡村产业投资积极性
(一)持续完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财政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联合印发了武汉市惠农贷和涉农保证保险贷业务操作指引。通过财政专项风险补偿资金作为增信手段,为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支持,武汉农业集团具体负责相关业务运作。针对农业企业资金不足和抵押物不足的特点,在学习借鉴现有成熟的不动产抵押贷款流程基础上,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出台《武汉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操作指引》,广大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可凭农交所出具的《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
(二)全力做好乡村产业发展金融服务。加大“三农”领域信贷投放,用好支农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优化信贷结构,围绕都市田园综合体建设、旅游业、生猪养殖、种业等重点领域,引导贷款资源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立足壮大行业龙头,持续扩大涉农贷款投放。创新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和特点,丰富贷款产品体系,开发随贷随用、随借随还线上“三农”信贷产品,推出农业权易贷、惠农贷、银保贷、农房贷、农股贷等系列支农产品,为农业主体提供便捷的融资服务。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整村授信三年全覆盖”行动,探索以村为单位、以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对象开展整村建档评级授信,力争基本实现所有行政村的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级授信“应授尽授”。建立健全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继续发挥“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政府增信、杠杆放大功能,切实降低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获贷门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将纳入体系备案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年化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进一步扩大受益覆盖面。
(三)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上市融资。落实上市奖励加强上市企业梯队建设,狠抓农业龙头企业上市早期培育,组织交易所、中介机构与农业龙头企业对接,加强企业上市宣传工作,举办各类上市培训活动。统筹协调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根据《武汉市加快区域金融中心若干支持政策》,对拟上市农业龙头企业实施分阶段奖励政策,降低企业上市成本,探索将上市奖励提前至股改阶段,试行免申请兑付政策。
四、推进乡村建设,稳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根据《武汉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政府令2019年第292号),对农村公路规划和建设、养护管理、资金等作出规定,市、区两级共同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提前完成乡镇和建制村“畅返不畅”排查和整治工作。坚持“以区为主、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原则,基本建立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行业管理,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区交通运输局具体组织,街道(乡镇)和村委会参与的四级管理体制,逐步推动主体责任、机构人员、养护资金“三落实”。蔡甸、江夏、黄陂、新洲、东西湖区政府均已出台了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部分区及街道(乡镇)已成立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各区积极探索专业养护和群众管养相结合的农村公路管养模式,逐步完善养护巡查和考核制度,养管水平逐步提升,“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机制逐步建立。今年,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做好巩固拓展交通脱贫攻坚成果与服务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继续推进骨干网畅通工程、基础网连通工程和农村公路提质升级工程。二是制定“四好农村路”建设市级绩效考评指标和办法,促进各区政府落实农村公路主体责任。三是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已报请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我市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创建路网畅、路况安、路域美的农村公路交通环境,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四是推动农村公路多元融合发展。近年来,各新城区紧扣“县有精品路、乡有示范路、村有美丽路”要求,着力建设产业致富路、生态田园路、旅游观光路,路域环境不断改善。全市按照“实安绿美”标准创建美丽农村路,促进农村公路与乡村产业、旅游融合发展,黄陂区姚塔线获评全省“十大最美农村路”。五是大力发展“农村公路+”模式,市级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推进美丽农村路建设,按照“品质过硬、管养显著、环境优美、运营通畅、产业兴旺、服务有力”打造高标准示范公路。六是鼓励农村公路与乡村旅游、产业园区等经营性项目一体化开发。挖掘农村公路“路衍经济”潜能,完善农村公路沿线服务设施,利用农村客货场站、养护道班等设施,拓展服务功能。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治水方针,提高农村防汛抗灾综合能力,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乡村振兴提质增效发展提供良好的水利基础,全市现有30座农村供水水厂,2021年农村供水水量约为4.261亿立方米;262座水库,31处大中型灌区;23座大中型排涝泵站,总设计流量1671立方米每秒。一是实施农村饮水提升工程。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从2005年开始启动建设,在全省率先解决了全市226万农村人口饮水问题,先后实施了“三年农村饮水提档升级工程”和“三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率达到10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以上,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供水保证率达到98%以上,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农村供水“户户通”目标,城乡供水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二是实施新城区排涝泵站能力提升工程。更新改造15座现有大中型排涝泵站,提升了泵站信息化运管水平;新建了9座新城区排涝泵站,新增排涝能力517m³/s,新城区排涝能力大幅提升。三是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协调指导各区对水库开展一轮除险加固,主要病险问题基本解决,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四是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到2021年底,完成4个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疏挖衬砌干支渠,改善灌溉面积20万亩。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灌溉工作,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能力有效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0。五是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推进全市农村饮用水安全提标升级,建立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智慧水务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推进泵站新建改造工程建设,新增排涝能力586m³/s;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有序完成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及时对病险水库实施除险加固;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提高农业节水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一是发挥美丽乡村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各新城区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打造了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乡村振兴样板村、三乡工程试点村,为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条件;出台了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23456工程”,擘画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新蓝图。二是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拓展“四三行动计划”成果,拟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武汉市“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以区为主统筹抓好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积极推动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三是大力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市园林和林业局落实《武汉“村增万树”五年行动计划》,充分利用农村可绿化空间,推广栽植乡土型珍贵树、林果树、花香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建设一批示范村、标准村,“村增万树”行动获得了国家和省林业主管部门的高度肯定。四是推进林业一二三产深度融合。鼓励发展林地苗木花卉、森林旅游、果品采摘等,力争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积极带动乡村林业产业振兴;继续推深做优“村增万树”品牌,对接国土空间、农业、文旅等行业规划,编制《武汉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力争出台支持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用实招良策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五是加强乡村治理和管护。压实区街村各级属地责任,指导各区建立完善管护机制,鼓励探索管护新模式,降低管护成本,提升管护服务水平。
五、加强改革创新,多措并举支持乡村产业多元发展
(一)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突破点,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活力。理顺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关系,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引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合理配置利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抓住“人、地、钱”关键环节,完善城乡要素合理流动体制机制,引导更多的资金、管理、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乡村流动。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以科技兴农为发力点,激活乡村产业高质高效新动能。市科技局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全市科技特派员达到986名,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全市特派员工作站达到152家。积极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全市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43家。一是加快政策制定。拟定《武汉市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22-2025年)》,梳理分析科技特派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新时期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的政策措施,激发广大科技特派员服务热情和创新创业活力。二是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大对科技特派员支持力度,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鼓励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开展科技服务、带动农民创业创新,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三是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加大农业农村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和高企认定奖励政策,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以深化乡村旅游为着力点,探索产村融合共同富裕新路径。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带动作用,持续助推乡村发展。一是规范旅游民宿发展。市文化和旅游局完成《旅游民宿建设与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立项,为我市旅游民宿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夯实基础;指导武汉市旅游民宿协会启动旅游民宿管理提升项目,开展国家行业标准宣传、服务技能、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以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培训,搭建旅游民宿业主交流与合作平台。二是提升乡村旅游品牌。黄陂区木兰乡获评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新洲区仓埠街入选第一批湖北省乡村旅游重点镇(乡),东西湖区石榴红村、黄陂区青石桥村等7个村入选第三批湖北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余红梅、王链杰入围国家级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候选名单,陈爽、周丹丹、胡建明获得2021年度湖北省文化和旅游能人称号,陈爽的锦里沟文化演艺创新升级项目获得省文旅厅项目资助。三是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开展文艺演出进乡村活动,通过市区联动、区域协同,充分发挥各级公共文化场馆阵地作用,组织市区文艺院团、群众文艺组织和民间艺术团体举办“武汉春天的旋律-文化展演进景区进街区”“武汉之夏”“问津读书节”“相约木兰·书香黄陂”“红色文艺轻骑兵”“送文化进万家”“木兰文化节”“知音艺术文化节”“油菜花节”等各类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展览进乡村活动,先后组织博物馆、纪念馆等场馆送展览到乡村11场次;发挥“村村响”舆论引导作用,组织开展“党史村村讲”宣传教育进乡村活动。四是举办武汉乡村旅游节。制作发布首部《武汉乡村旅游指南》。组织23家重点乡村旅游景区,发放80万张乡村旅游惠民券,拉动乡村旅游市场加速复苏。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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