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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34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7-25 09:25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杨驰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围绕优化乡村振兴投入模式,发挥财政资金的规模效应,打造更多的示范片区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武汉市乡村振兴工作的高度关注,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和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等部门认真研究,现就有关办理工作一并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为工作准绳,以《武汉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为规划引领,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中,财政投入优先保障,政策性金融产品不断完善,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格局,促进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一、优先保障财政投入,加大乡村振兴倾斜力度。财政资金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粮草军需”,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原则,2022年安排市级支农专项资金11.67亿元,2023年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形势下安 排市级支农专项资金10.29亿元,主要用于农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农业生态保护、农村普惠金融、基础设施补短板等方面。通过持续的财政投入,进一步推动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综合实力迈向更高水平,现代都市农业体系不断健全,四大农业产业链总产值突破4200亿元;新建高标准农田26.95万亩,高标准农田面积突破237万亩;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农业机械化率达79%;不断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新增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64家,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达16、118、339家,上市农业企12家,建设10个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

二、创新资金投入模式,聚集乡村振兴合力。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撬动金融资本 投入乡村产业,积极探索形成了与我市农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一是开展"惠农贷"和"涉农保证保险贷"业务。2015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做好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提出设立"惠农贷"和"涉农保 证保险贷"风险补偿基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增信服 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截至2022年底,累计办理贷款496笔,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20.77亿元。二是设立农业企业融资应急基金。为进一步帮助我市农业经营主体及时获得金融机构续贷支持,2018年设立武汉市农业企业融资应急基金,截至2022年底,累计办理应急基金业务78笔,放款金额约10.92亿元。三是出资成立产业引导基金。为促进社会资本进入我市农业产业投资领域,推动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和快速成长,由市财政2017至2018年先后出资3亿元成立了武汉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成功设立了4支子基金,农业引导基金认缴出资2.2亿元,引入社会资本7.31亿元,4支子基金规模合计9.5亿元,引导放大倍数为4.32倍,发挥了财政资的撬动和杠杆放大效应,支持了我市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发展。四是开展信贷担保合作。2019年,为进一步推动武汉市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由市政府授权,市农业集团与湖北省信贷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共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合作协议,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服务,截至2022底,累计为25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23965万元。政策性农金融产品的发展缓解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可持续的资金来源。

三、加强支农资金管理,提高乡村振兴建设实效。一是完善政策支撑体系。为进一步发挥财政支农资金政策作用,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2022-2025年期间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明确了2022-2025年期间支持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有关政策和扶持内容,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二是开展资金绩效评价。按照全市绩效评价工作安排,对每年市级财政资金实行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采取重点评价和自评相结合方式开展,重点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项目建成后发挥的作用及效益等工作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三是积开展重点项目稽查。近几年来,我局每年制定重点项目稽查工作方案,开展重点项目稽查,其中:2019年度4个项目,2020年度6个项目,2021年度4个项目,2022年度5个项目,通过重点项目稽查,加强了农业项目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下阶段,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发挥资金效益,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守正创新强担当,打造"三农"新优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造“三农”新优势,财政资金优先保障,着力于四个方面:一是综合产能提升工程。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田水利设施水平,加强土地用途管制,持续推进撂荒地整治,加强重要"菜篮子"产品基地化设施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流通体系水平考核质量安全水平;二是创新动能培育工程。创新现代农业经营服务体系,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盘活农村闲置土地,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推进“点状用地”政策落地落实;三是产业体系构建工程。以强县工程为契机,推动形成县城、中心镇(乡)、中心村功能衔接的乡村产业布局,培育壮大现代种养业、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等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四是和美乡村缔造工程统筹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美丽乡村示试点,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持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推广运用乡村治理“四项清单”。

(二)拓展完善强支撑,金融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强化金融合作。积极与银行机构签订服务乡村战略协议,增加我市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入。举办银企对接会,为农业企业争 取信贷支持,助力农业企业发展。二是拓展多元化金融服务。不断拓展政策性贷款品种,开展生猪活体抵押贷款试点,为生猪养殖融资提供新途径。增加保险保障服务能力,提高养殖业保险保障水平,开展生猪“保险+期货”价格保险试点,引导生猪规模养殖场利用期货价格风险管理功能规避市场风险,保障生猪产业持续稳定发展。继续鼓励农业产业引导基金在规范运作、合理把控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探寻并优化引导配置资源渠道,优化布局武汉特色现代农业产业项目。三是财政金融协同发力。为切实降低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通过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贷款贴息补助。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将通过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乡村产业特点,创新开发适合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乡村产业振兴领域的信贷投放。

(三)提质高效强监管,项目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不断完善各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切实提高项目完成质量;二是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科学性,严格按照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审计检查、财政监督检查等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立足项目库建设,着力推进支农项目超前谋划,根据中央、省、市“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编制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同时加强各类涉农项目储备,完善项目论证、评审等工作流程,对相关项目库内项目实施动态管理;规范项目设置,做细做实项目库,实施项目全周期滚动管理,逐步完善项目退出机制。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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