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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48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7-17 11:25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张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建议的提案收悉,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财政局、黄陂区人民政府认真学习研究,现将办理情况一并答复如下。

一、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和美乡村项目建设

一是加强谋划,完善顶层设计。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施方案(送审稿)》,并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二是完善配套政策。深化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4〕33号)要求,印发和美乡村建设配套文件,提高和美乡村建设工作的可操作性。三是部署启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2024年4月25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玉珍组织召开全市和美乡村建设工作部署会,解读和美乡村实施方案,对年度和美乡村建设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建设时间节点。

二、产业富村,提升经济发展“硬实力”

一是着力发展精深加工,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高标准建设现代农产品加工园,形成“1个市级+多个区级”农产品加工园联动推进格局。二是聚焦品牌建设,提升产业增值。实施区域品牌创建工作,提升“江城百臻”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三是着力激活乡村旅游,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实施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建设行动,催生观光休闲、花卉展销、夜游民宿、康养休闲、非遗表演等旅游吸引点。

三、共同缔造,着力推进和美乡村建管一体

一是建章立制。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农村地区村容村貌整洁有序、乡村生态环境美丽宜居。二是提档升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4〕33号)中明确提出,选择原有省、市级30个美丽乡村进行提档升级,市、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且每村(湾)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三是项目引领。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4年在农村自然村湾(组)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的通知》(鄂农办函〔2024〕15号)要求,成功申报省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项目。

四、人才活村,激活乡村振兴“人才引擎”

一是政策靠前发力。创新出台我市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支持政策,从人才培育、平台建设、服务保障等方面推进乡村人才振兴。二是打破职称评审壁垒。创新乡村农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办法,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壁垒,评选出高、中级职称“土专家”。三是培育高素质农民。开展十佳农民评选、武汉农匠、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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