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建议》(第20240476号提案)收悉,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宠物户籍制度及文明养宠
为切实提高养犬办证效率,市公安局通过宣传引导,科学设立办证点,加强常态化执法等措施,依法推进养犬常态化管理。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定期在绿化广场、步行街、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集中宣传点,教育广大养犬户依规文明养犬,由社区民警组织物业公司与养犬群众签定《社区文明养犬公约》。2023 年共开展文明养犬集中宣传566场,张贴专题宣传海报横幅 2.9万余张,发放文明养犬宣传资料10.7万余份。二是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全市9个限养区内设立办证点,在有资质动物诊疗机构设立免疫点152个,依托“平安武汉”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开展法规宣传,将犬只准养审批、收费、照像、检疫、植入电子芯片等程序集中办理,全面实现养犬免疫办证一体化、一站式服务。2023 年办理 20270件,同比上升216%。开展“送证上门”服务 840余次,覆盖物业小区和街道 660余处。三是加强常态执法。市公安局定期对犬只扰民的110警情进行研判分析,对警情高发的分局进行通报督办,2023年以来,共办理违规养犬案件1832起。同时市公安局正会同有关市直部门开展养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提案中“制定宠物户籍制度、引导文明养犬、开放部分活动空间、犬只无害化处理”等建议都将在条例中得到采纳和完善。
二、关于给予养宠一定的活动空间
为进一步扩大宠物活动空间,打造人宠和谐城市,市园林和林业局对全市城市公园开放空间进行了分析研判,目前西北湖广场、四美塘公园、洪山公园等76个城市公园未禁止市民游客携带宠物入园,但需按照《武汉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规定落实相关管理宠物的措施和义务。后襄河公园(改造中)、新洲人民广场、举水河滩公园等3个城市公园拟将允许宠物入园。中山公园、解放公园、堤角公园等55个城市公园因客流量大,市民游客多为老人、幼儿,存在市民携宠入园后,未使用犬束犬链,为防止宠物伤人,禁止宠物入园。龙王庙公园、长春观公园、水果湖儿童公园等54个城市公园无开场草坪或硬质铺装供宠物活动等原因,禁止宠物入园。下一步,市园林和林业局将根据全市公园实际情况,分类指导开展宠物入园管理工作,疏堵结合,有效满足和平衡各类市民游客的游园需求。
三、关于引导部分食品企业转型发展宠物食品
针对此条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针对性选择辖区中粮面业、益海嘉里、中海粮油、梦奇香精香料、科泰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调研。据了解,大米、小麦粉、植物油等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米糠、麦麸、豆粕等副产品可作为原料用于饲料加工,大米水解蛋白、食品用香精等食品也有饲料生产企业购买用于饲料加工。对于下一步食品生产企业转型发展宠物食品的建议,相关企业均表示由于饲料与食品行业存在差异,不会同时生产宠物饲料成品和食品,但可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另建工厂或生产线从事饲料加工。
四、关于完善宠物殡葬服务
我市高度重视病死畜禽等无害化处理工作,构建了覆盖全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上公布了各区(包括中心城区)病死动物收集联系电话和办公地址。如果市民没有宠物殡葬的特殊要求,可就近将宠物尸体送至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点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由于目前国内尚无宠物殡葬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缺乏宠物殡葬管理的依据和标准,也没有针对宠物殡葬的用地安排,因此在人的殡葬区域增添宠物殡葬内容尚不具备条件。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宠物善后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做深做细,为养宠人士提供便利,保护环境卫生。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会同公安、城管、市场监管、园林林业等部门加强对宠物饲养的监管,开展宠物饲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公众文明养犬,分类指导开展宠物入园管理,有效满足和平衡市民游客的游园需求,共同推动人与宠物和谐相处,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宠物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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