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兵代表、张建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垂钓休闲行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水生态环境保护和休闲垂钓管理工作的关心,您针对当前休闲垂钓管理现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们非常赞同。
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范围包括长江、汉江、4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武湖、鲁湖、梁子湖、牛山湖);6条重要通江支流(举水河、倒水河、通顺河、金水河、府河、滠水河)每年3月至6月实施阶段性禁渔期管理政策。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等相关文件,长江、汉江干流允许合法合规休闲垂钓;依据《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5号),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止垂钓。
近年来,武汉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重要决策部署,将休闲垂钓纳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武汉段禁捕执法监管的重要内容进行规范管理,主要做法如下:
一、强化日常监管。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先后印发暗查暗访、常态化联合执法打击、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固化了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大监管力度。禁捕工作启动以来,累计出动执法力量56.45万余人次、车船14.95万余辆次,各区每日上报巡查情况,全市每周发布禁捕工作动态。三是搭建技防平台。打造渔政信息化监管平台,加速渔政执法装备体系化、信息化更新。2021年9月,全市长江禁捕“天网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而后不断进行提档升级,截至目前已汇接共计159路高清监控。
二、注重群管群护。一方面构建网格体系。充分发挥河湖长制考核体系指挥棒作用,全面压实全市74名江段长、343名岸线长和217名巡护员工作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力量,切实打通禁捕监管“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凝聚社会共识。引导生态环保志愿者、民间河湖长等社会力量在“两江四湖”20个值守点常态值守,指导市钓鱼协会定期开展“规范垂钓、共护长江”文明倡议。
三、广泛宣传引导。一是线下大力宣传。在重点水域设置宣传栏、张贴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册等形式进行禁渔宣传。同时将每年4月定为长江十年禁渔专题宣传月,统筹组织全市开展“七进”系列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十年禁渔”的舆论氛围和人心导向。二是线上积极科普。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社会网络平台和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新媒体作用,在广播电台开设长江禁捕节目专栏,解读相关政策。三是媒体广泛报道。2020年以来,中央、省、市主流媒体报道我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1952次(不含转载)。2022年11月10日,人民日报以《打造长江禁捕执法管理的武汉之治》为题,系统报道我市禁捕工作成效亮点。
四、积极推动立法。为了尽快出台我市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规范休闲垂钓行为,我们多次组织专题会进行研究讨论,收集整理了省内外垂钓政策,着力提高我市禁捕水域垂钓管理办法的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2024年12月17日,市人民政府以政府令形式颁布了《武汉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垂钓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下步,我们将以本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为契机,按照党的二十大“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坚定决心、加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持续抓好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全力以赴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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