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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17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7-23 14:52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张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加强湖泊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加强湖泊保护,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等工作上狠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发布《2024年春季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2024年秋冬季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开展农户施肥调查830户,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3.77%。示范推广化肥减量技术。印发《化肥减量化及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工作方案》,在七个新城区建立化肥减量示范区8000亩,示范推广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方式与配方肥(作物专用肥)、缓控释肥、水溶肥等肥料新品种相结合,以及商品有机肥替代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印发水稻、蔬菜等10种粮油、经济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方案。在粮食作物病虫害发生防控关键时期,实施统防统治204.2万亩次,覆盖率46.5%。强化技术宣传培训。印发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方案等通知9期,发布病虫情报13期。召开全市秋粮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现场会暨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应急演练培训。开展技术指导30余次,印发技术资料3万余份,培训基层农技人员、种植户3000余人次,在央视新闻、湖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技术宣传13期次。

(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推进大排查抓提升促利用工作全面完成,建立了养殖场(户)清单,指导畜禽养殖场备案、还田台账等管理制度落细落实。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及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培训班4期,推广生猪、蛋鸡养殖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模式,推进畜禽养殖绿色转型。组织养殖主体与种植主体的粪肥对接活动2次,面向全市公开养殖企业供肥名单80家,促成197家养殖场户与种植主体签订了供肥协议。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部省要求,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8%以上。 (三)水产健康绿色养殖。安排市财政资金4840万元继续支持高效设施渔业、水产苗种繁育、农村水产电商、养殖尾水治理和长江特色鱼类推广等项目建设,助力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通过政策引导,全市新增高效设施渔业养殖规模3万余立方米,新增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面积2.08万亩,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

(四)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印发《武汉市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武汉市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秸秆机械化还田、收储及“五化”利用补贴标准及工作任务。组织召开了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会暨区级配套资金落实整改推进会。强化废旧农膜回收。稳步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探索建立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企业回收等多种方式的回收利用机制,2024年示范推广生物可降解地膜2750亩,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4%以上。

(五)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建设。在全市不同类型的农业生产区域,如农田、养殖场、水产养殖区等,科学合理设立19个监测点,对化肥、农药使用量,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量、水产养殖尾水排放量等关键指标进行实时监测,构建了覆盖主要湖泊流域的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以斧头湖、梁子湖等湖泊水域为重点,在全市166个湖泊、38个河流断面、13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及重点工厂化养殖区域,分阶段部署水质在线监测设备,接入武汉市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2024 年共生成监测分析报告 12 份,为精准治污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六)农业面源监管执法力度增强。将畜禽养殖企业纳入 “双随机” 检查计划,制定《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检查工作指引》,明确检查流程、重点内容和整改要求。在各区自行检查的基础上,市执法支队与各相关区执法大队人员联合对畜禽养殖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针对养殖废水处理设施运行、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情况开展重点指导。2024 年,对斧头湖、梁子湖等重点湖泊周边的非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发现环境问题 45 个,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毕。组织执法骨干对斧头湖周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进行定点执法检查,以及全市畜禽养殖企业相对集中区域的交叉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 87 家次,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依法对 3 家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进行立案处罚,罚款金额共计 28 万元。此外,组织斧头湖周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召开座谈会 6 场,发放《致全市畜禽养殖户的一封信》1200 余份,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15 次,有效提升企业环保意识,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自发加强环境治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水平,保护湖泊水质,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内容,我局将会同市生态环境局重点做好以下内容:

(一)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到2025年12月份,建设完成8000亩化肥减量示范区。持续推动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技术示范应用,印发病虫情报13期,印发技术指导意见9份。

(二)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鄂农办函〔2025〕52号)要求,组织各区开展养殖场备案、环境影响评价以及排污登记(许可)一致性比对。持续对各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技术指导。

(三)做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实施。督促各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养殖业主加大尾水治理力度或改进养殖方式,降低水产养殖对周边水域环境的影响。组织各区做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的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深入宣传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必要性和迫切性,宣传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发展理念。

(四)配合开展面源污染监测等工作。配合市生态环境局试点开展湖泊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源解析及调控对策研究,联合市农科院、华中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团队,运用遥感技术、模型模拟等手段,精准识别不同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关键来源和传输路径,为科学治理提供理论依据。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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