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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5029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7-24 10:31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任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三农”支持力度助力武汉打造超大城市农业农村现代化重要样板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武汉市乡村振兴工作的高度关注,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办理工作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加快打造超大城市农业农村现代化重要样板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扎实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一、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2024年我市争取中央、省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0.62亿元,主要用于粮油生产保障、耕地建设与利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农业防灾减灾等方面。2025年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形势下争取市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11.6亿元,主要用于农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农业生态保护、农村普惠金融、基础设施补短板和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拓展多元化投入方式,组织各涉农区申报超长期国债项目,上报项目16个,计划总投资19.52亿元,申请国债需求11.11亿元。根据中央关于申请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相关要求,组织各区申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项目,推进农机具报废更新和农业设备设施更新工作。通过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进一步加强财政投入,推进了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推动区级财政支农资金统筹。为优化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扎实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2018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改革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武政办〔2018〕153号),提出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财政支农资金,明确各有关区人民政府是本区财政支农资金统筹整合的责任主体。2019年,印发《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市级涉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各区工作任务,建立了“大专项+任务清单”为主导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市级涉农主管部门按照“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原则下放项目管理权限到区,区级实行项目和资金统筹。市级支农专项资金的改革,充分赋予区级自主权,为各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提供了政策支持。

三、创新金融投入乡村振兴模式。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撬动金融资本投入乡村产业,积极探索形成了与我市农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先后开发了“惠农贷”、“农业融资应急基金”和“武农贷”等支农金融产品。截至2025年5月,“惠农贷”累计为省市各级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贷款23.74亿元;累计使用“农业融资应急基金”13.37亿元,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短期资金周转,降低“过桥”融资成本;“武农贷”通过信贷分担累计为农业小微企业、农户、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贷款3.42亿元。通过系列支农金融产品全面提升支农金融服务水平,缓解了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满足了不同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

四、不断加强“三农”人才培育力度。聚焦品牌农业、数字农业、农产品加工等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实施农业农村数字化实践高级研修项目,分层分类培育农业产业领军人才109名、乡村产业振兴“头雁”126名、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179名,累计遴选17人参加全省首批乡村CEO试点培育项目,连续3年争取到省级项目支持,截至目前已有100余人次参加。持续畅通职业农民职称渠道,会同市人社局评审产生乡村农业技术中、高级职称专家130名;连续两年举办“武汉农匠”农民技能比赛,为乡村一线技能人才搭建比拼与展示的舞台。我市1人当选全国劳动模范,2人当选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1人当选省“十佳农民”,1人获省双创大赛二等奖,2人获省双创大赛优胜奖,6名优秀人才入选“楚天英才”计划乡村振兴项目,武汉人才振兴经验做法及人才典型案例新闻宣传近400余篇,推出“走进土专家”“你好,新农人”“农桃匠心”“乡村领路人”等系列报道80余期。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打造超大城市农业农村现代化重要样板精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保障。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加强市级财政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重点发展精致农业四大产业链、粮食安全、乡村建设、都市田园综合体建设等板块。加大争取中央、省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力度,将市级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与中央、省级农业转移支付支持相结合,进一步推动我市农业农村全面发展。

二是提前谋划立足项目库建设。树立“先谋划事、再安排钱”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库的管理,发挥项目库的基础支撑作用。根据中央、省、市“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编制本区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同时加强各类涉农项目储备,对相关项目库内项目实施动态管理;规范项目设置,做细做实项目库,实施项目全周期滚动管理,逐步完善项目退出机制。

三是继续拓宽乡村振兴资金渠道。积极争取国债、超长期国债和专项债项目,通过争取政府投资,拉动和扩大社会有效投资,不断拓展乡村振兴资金投入方式。

四是不断健全乡村人才培育机制。持续完善乡村人才挖掘、培育、引进和使用机制,分层分类精准推荐优秀乡村人才参加省、市人才培育与产业支持项目,争取人社职改部门支持组织开展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创新乡村人才宣传推介模式,提升乡村人才示范效果,吸引各类人才投身乡村一线,为打造超大城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武汉样板夯实人才基础。

衷心感谢对我市“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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