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燕代表:
感谢您多年来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武汉都市圈现代都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司法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以强县工程为抓手,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推动“三个优势转化”,探索超大城市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路子,努力实现“农业特、农村美、农民富”。
一、特色农业不断发展。一是一区一品格局初步形成。今年我局出台了《关于印发2025年支持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农办〔2025〕6号),实施“一业一策”定向扶持,引导汉南甜玉米,黄陂草莓、生猪,新洲食用菌、蛋鸡,江夏莲藕、水产品,蔡甸莲藕、藜蒿以及东西湖农产品加工业等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同时对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项目,在原粗加工6%、深加工8%的奖补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2%的奖补比例,大力推进“一区一品”加工业发展。二是农产品加工园各具特色。全市已建成1个市级和5个区级农产品加工园,6个农产品加工园立足资源秉赋各具特色。2024年,全市农产品加工总产值达到3100亿元,位居全省第一、副省级城市前列。三是农文旅品牌特色鲜明。指导各新城区依托资源禀赋打造一区一特色农文旅品牌,如黄陂区聚焦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区发展观光农业,江夏区围绕梁子湖发展休闲渔业,新洲区依托问津书院推动“文化+农耕”研学游,避免同质化竞争。支持蔡甸莲藕、洪山菜薹等地理标志产品开发文创伴手礼,建设“田园综合体+加工体验工坊”,推动农业向“生产—加工—旅游”全链条转型。
二、打造“菜篮子”保供基地。加强武汉都市圈城市合作,2024年组织开展武汉都市圈“菜篮子”产品保供基地申报工作,经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武汉都市圈城市初审推荐、专家评审认定、公示等程序,共认定武汉都市圈“菜篮子”保供基地48个,充分发挥“菜篮子”基地在稳生产、保供给的重要作用,实施联动应急保障。
三、数字加农业融合更加紧密。研究出台《武汉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推动人工智能与包含智慧农业在内的多业态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推进农业生产数字化转型。一是推进设施种植数字化。全市建成数字化种植基地18个,打造了植物方舟、华能、森岛帆高等智能温室和植物工厂。二是推进畜牧养殖智能化。全市建成数字化生猪养殖场20个,新增生猪产能100余万头。三是推进渔业生产智慧化。大力推广“物联网+”集装箱养殖、路基圈养、流道养殖、鱼菜共生等技术应用,全市建成数字化渔场15个,高效设施渔业养殖规模达45万立方米。
四、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2025年,落实中央和市级财政资金5262万元,用于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制定了市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各区做好项目实施。组织市农科院水产所、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等单位,对梁子湖、斧头湖等重点湖泊周边街道水产养殖点位开展水质监测,2025年以来,已监测5轮次,采集水样341个,及时掌握和了解湖泊周边池塘水质变化情况。
五、农业生产水平持续提高。一是实施设施农业补短板提升工程。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1.52%,全市共建成高标准农田243.02万亩,基本实现了粮食生产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区全覆盖。二是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以国家农创中心建设为抓手,我市已聚集11个主导产业院士团队,108家省部级以上农业创新机构,年推广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111项。三是实施质量兴农提效工程。通过政策引导,支持我市加快“菜篮子”产品标准化基地,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我市农业标准化生产面积达到229万亩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合格率99.9%以上。
六、农业产业链持续升级。一是农村道路通行能力不断增强。截止2024年底,武汉市农村公路在册总里程达14454.679公里,其中县道1212.231公里,乡道5491.266公里,村道7751.182公里,占全市普通公路总里程的91.12%。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比例达100%,农村公路铺装比例100%,全市街乡镇二级以上公路通达率100%,建制村通双车道通达率94.9%。二是农产品流通网络更加完善,以山绿农产品冷链为主体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项目正加快建设;“武汉供销社”农产品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功能不断拓展,建成多路线上销售渠道,入驻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近300家,注册用户近7万人;村级物流服务网点日趋完善,“快递进村”已实现建制村全覆盖。三是水产深加工领域不断拓展。梁子湖水产、武汉良中行、中百中央厨房等企业积极布局水产品预制菜赛道,年产值达6.5亿元;福味徕、香满园、民食为天等企业充分挖掘莲藕价值,研发出藕汤、藕粉、腌制藕、真空鲜藕、泡椒藕带、荷叶水等方面运输、耐储藏的产品,年加工产量超过6万吨。
七、关于建议制定《武汉都市圈现代都市农业促进条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制定《武汉都市圈现代都市农业促进条例》是否属于上述规定范围还需谨慎研究。如果市人大常委会确定其为正式立法项目,市司法局将根据立法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以粮食和“菜篮子”稳产保供为重点,以农业产业化、信息化为途径,以提升农业科技为支撑,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为武汉都市圈现代都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提供助力。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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