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敬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经营人才培养,为盘活农村集体经济提供人才支撑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职能职责,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单位积极沟通、加强协作,围绕办理内容,积极推进办理进程。
一、我市农村经营人才培养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农村集体经济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农村经营人才是盘活集体资产、规范运营管理、驱动集体经济提质增收的核心力量。“十四五”以来,我市坚持以人才振兴赋能集体经济发展,持续夯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底盘、建强乡村经营人才队伍。
近年来,我市着眼全市村集体经济扩面提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精准摸排,全面掌握发展底数。对全市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全覆盖经营状况调查,分层掌握年收入水平、资产规模,为分类施策提供精准数据支撑。二是分类施策,统筹推进攻坚与提升。聚焦372个薄弱村,逐村制定“一村一策”实施方案,分片召开攻坚现场会,出台《关于强化党建引领推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目前372个薄弱村已全部达标销号。三是强化保障,精准赋能财政扶持。累计争取省级扶持村资金4560万元、市级扶持资金2500万元,同时,联合评定20个市级集体经济发展进步村并给予奖励,推动不同发展水平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梯次提升、协同发展。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资金支撑。依托持续向好的集体经济发展态势,我市将农村经营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巩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关键抓手,持续培育懂经营、善管理、能带富的专业化乡村人才队伍,主要工作成效如下:
(一)分层分类开展精准培育,筑牢人才能力根基。依托省、市各级乡村人才培育项目,构建分层分类、精准靶向的培育体系,常态化开展农村经营人才专项培育。重点依托乡村产业振兴“头雁”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培育等重点项目,累计培育乡村产业领军人才、产业“头雁”400余名;择优推荐10余名优秀村干部、整村运营主体负责人参与全省乡村CEO试点培育,着力培育专业化乡村运营骨干。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级财务核算、集体收益分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核心业务,常态化组织市、区、街三级经管干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级财会人员开展集中轮训、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基层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运营、精细化管理能力。
(二)健全多元评价激励体系,畅通人才成长通道。整合各类人才评选、职称评审、技能竞赛平台,专项搭建农村经营人才成长赋能体系。在武汉英才培育专项、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武汉农匠”职业技能大赛中,专门增设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评审专业、评选标准和竞赛赛道,重点围绕集体资产盘活、资源整合运营、联农带农增收、集体经济提质增效等核心实绩开展评价,打破乡村经营人才成长壁垒。同时,配套落实资金资助、技能认定、典型宣传、政策扶持等激励举措,联动在汉高校、社会培训机构及全市66家乡村创业学院,持续涵养农村经营人才源头活水。
(三)完善平台载体建设,拓宽人才干事创业空间。全面夯实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硬件平台,为经营人才履职赋能、干事创业提供坚实支撑。目前,全市1929个行政村已全面接入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累计录入集体资产信息15.9万余条、资源信息50.8万余条,实现集体资产资源数字化、规范化、动态化监管。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持续健全,交易规范化、市场化水平稳步提升,今年以来,全市农村产权交易累计成交3636宗、交易金额16.9亿元,全市农村土地流转率突破50%,为农村经营人才盘活闲置资源、激活集体资产、发展特色产业提供了广阔空间。同时,深入挖掘集体经济发展典型,累计向省经管局推荐14例优秀发展案例,总结推广产业赋能、资源盘活、农旅融合、抱团发展等10类成熟发展模式,培育形成靠山小镇、乡下有院、木兰花乡等一批村集体经济发展标杆,为全市农村经营人才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落地的实践样板。
二、问题分析与客观原因
在取得一定工作成效的同时,我市农村经营人才队伍也存在总量不足、结构不优、市场化运营能力欠缺等问题,人才建设撬动集体经济发展的效能尚未充分释放。
一是我市乡村人才工作体系化推进起步相对较晚。培养一支成熟的专业化农村经营人才队伍需要较长周期积累,相较于浙江、广东等地区自本世纪初即开始系统布局农村经营人才队伍建设,我市在人才培育、评价、激励等制度建设上仍处于加速追赶阶段。
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涉及“三资”管理、产权交易、收益分配等专业领域,对复合型人才要求较高。作为超大城市,“大城市带动大农村”的任务艰巨,农村优质人才外流与城中村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能力不足并存,制约了集体“造血”能力的提升。
三是与浙江“千万工程”多年深耕形成的乡村发展基底相比,我市经营人才在市场化运营、资源整合等方面仍存在差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的发展生态有待持续优化。
三、工作推进举措
我局结合当前存在的客观短板,着力通过人才建设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增强集体造血功能,更好发挥“大城市带动大农村”的辐射效应。
(一)优化靶向培育模式,夯实人才专业化供给基础。紧扣“十五五”规划“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头雁’培育等人才项目”要求,积极会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在现有项目框架下进一步完善分层分类培训体系,推动培训资源向农村经营人才倾斜。持续扩大乡村CEO培育覆盖面,到2030年,力争每年培育持证乡村CEO不少于50人、累计培育不少于400人;结合“十五五”规划明确的“实施以党建促乡村振兴‘百村先行、千村提升’计划”,以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为标准,到2030年建设600个先行村(社区),通过10年持续推进,以点带面提升1000个村(社区),推动到2030年先行村经营人才配备率达到60%以上,带动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人才整体配备水平显著提升。持续完善人才发现和培育机制,推动农业生产经营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力争到2030年农业生产经营人才总数突破18000人。
(二)完善多元激励举措,优化人才扎根发展环境。落实“十五五”规划“健全乡村人才引育留用机制”要求,持续健全正向激励体系,引导支持返乡人员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到203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比例达到64%,带动更多农民分享产业发展收益。结合各村集体经济发展实际,因地制宜优化经营人才激励方式,科学设置评价激励标准,依托集体发展实绩落实正向奖励,充分调动人才干事积极性。拓宽人才成长晋升通道,提升人才职业荣誉感。持续办好“武汉农匠”系列赛事,每年对不少于10名优秀选手给予证书表彰,符合条件者按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持续深化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改革,突破“四唯”壁垒,向一线倾斜,到2030年新增农民中级职称60人、高级职称20人;鼓励支持国家级、省级乡村工匠名师申报大师工作室,持续推动城乡公共服务资源向乡村延伸,不断优化基层人才工作生活配套环境。
(三)健全规范管理机制,稳妥释放人才运营效能。对标“十五五”规划“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动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大于50万元的经济强村数量逐年稳步增长”目标,学习借鉴杭州、绍兴经验,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第三方专业公司合作组建强村公司,通过专业运营提升集体资产效益,力争到2030年全市强村公司稳定在100家以上并持续提质增效,帮助经营人才在“盘活低效资产—变现可用资金—建投高效资产—实现集体增收”的自我造血循环中施展才能。逐步优化贴合我市实际的运营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实绩导向、群众导向,激励探索多元经营路径。常态化搭建人才交流对接平台,依托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服务村级资源整合、项目运营工作。持续规范村级市场化经营主体运行,厘清权责边界,常态化抓实经营风险防控,守住集体经济规范运营底线。
(四)优化全域发展生态,强化人才工作综合保障。围绕“十五五”规划“重构农村产权交易新体系”部署,力争到2027年全市农村产权交易额达到200亿元,到2030年达到300亿元,持续夯实人才发展综合保障,营造良好发展生态。统筹用好省、市现有财政扶持资金,重点保障人才培育、激励扶持等常态化工作开展。持续深化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在市委农办统筹下加强部门联动,系统总结靠山小镇、木兰花乡等不同模式经营人才集聚样板经验,在条件成熟的区域先行探索差异化人才赋能路径,将农村经营人才建设融入全市乡村振兴总体工作布局。持续用好农村集体“三资”数字化监管平台,帮助经营人才在数字管理、动态监测、全程留痕、智能预警的全链条体系下规范用权、安全履职,守住“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权益不受损”的底线,真正实现以人才振兴引领产业振兴、以产业振兴驱动集体经济壮大。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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