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建设取得了较大发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现代都市农业体系不断转型升级,美丽乡村建设富有成效,为“十四五”时期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现代都市农业提质增效
“十三五”期间,我市积极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引导优势特色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大力发展种业和蔬菜种植业,有序发展养殖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业和农村电商等现代农业服务业,现代农业产业结构体系日益健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纵深推进。
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提升
“十三五”期间,我市加快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积极推广农业科技应用、大力发展设施农业、重点建设标准化种植生产基地和规模化养殖基地,创新发展绿色高效农业,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有效确保了“菜篮子”保供稳价。我市“菜篮子”市场供应货丰价稳,一直是全国鲜菜价格指数较低的城市之一。疫情期间,我市首创“无接触直供”蔬菜进社区模式,打造了“武汉活鱼”品牌,积极协调畜禽养殖、屠宰等企业增加产能,为市民“菜篮子”保供提供了坚强支撑和厚实基础。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较高水平
“十三五”期间,我市构建了“三级监管四层检测二级执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检测准出及追溯管理制度,全市254家纳入追溯系统的生产经营主体基本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江夏区、黄陂区、蔡甸区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东西湖区、新洲区成功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军运会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任务圆满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合格率连续多年保持99.9%以上,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
四、“三乡工程”打造乡村振兴“武汉样本”
我市创新出台黄金20条、钻石10条和打好“四张牌”系列政策,鼓励市民下乡、引导能人回乡、发动企业兴乡,架起城乡资源要素互联互通的桥梁,引导社会资本利用农村闲置资源,推动城乡统筹和一体化发展,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建立“三乡工程”网络服务平台,运用企业化、网络化和规模化,通过租赁、合作等方式,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共享农庄,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十三五”期间实现全市行政村“三乡工程”全覆盖。重点打造了江夏区童周岭村小朱湾、黄陂区杜堂村木兰花乡、蔡甸区天星村花博汇、新洲区项山村靠山小镇等一批“三乡工程”示范村。“三乡工程”作为探索实施乡村振兴的“武汉样板”,获评“2017年全国三农十大创新榜样”。
五、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一是美丽乡村串点成带。通过美丽乡村提升计划,建成了6条“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美丽乡村发展带;通过培育重点、打造样板,沿黄陂木兰大道、新洲桂花大道、蔡甸嵩阳大道、江夏鲁湖田园综合体,打造了4条乡村振兴示范带。二是乡村振兴亮点纷呈。打响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品牌,黄陂区被评为全国旅游示范区,蔡甸区入选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打造了黄陂区杜堂村、新洲区项山村、江夏区大路村、蔡甸区天星村、东西湖区遮湖岗村等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村。三是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落实湖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实施“四三行动计划”,构建农村生态宜居环境,农村“厕所革命”提前完成三年建改任务;建立了“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街转运、市区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以上,85%以上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全域开展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农村污水管网不断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显著提升,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建成通湾公路655公里,提档升级1033公里,农村饮水安全不断巩固,集中供水率达到98%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水质合格率达到90%以上。农村电网全面改造升级,全市所有行政村实现光缆通达和4G覆盖。
六、深化改革创新发力
“十三五”期间,依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探索多种土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在黄陂区试点探索形成了“多方联动、退用结合”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模式。尝试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在黄陂区杜堂村探索农房入股参与空闲房屋开发。探索总结“集体经济+N”等六种集体经济发展形式,扶持65个行政村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2个村入选湖北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步村。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776元。脱贫攻坚任务全部完成,产业扶贫持续发力,巩固脱贫和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逐渐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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