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武汉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整改备案工作的要求,现已完成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9)整改工作,按程序要求,我局将办理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
附件: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备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9)整改备案工作情况说明。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4日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备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9)整改备案工作情况说明
一、反馈问题
要科学治土,以农用地和重点企业建设用地为重点,严格土壤安全利用和分类管控,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二、整改目标
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以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源头管控、综合施策,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坚决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整改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切实把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摆在工作重要位置,坚持“生产生态并举,用地养地结合”的工作原则,以开展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实施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为抓手,制定武汉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方案,建立农用地分类清单,建立农用地分类清单,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2021年,全市已建“化肥、化学农药减量”核心示范区156个,据统计年鉴,2021年度全市化肥用量104173吨,农药用量3143吨,与2020年相比(化肥用量107500吨、农药用量3221吨)分别下降3.09%和2.42%。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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