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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省序号18)工作的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 2022-11-09 12:00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一、反馈问题

湖泊水质污染依然突出。列入《湖北省第一批湖泊保护名录》的308个湖泊水域中,2017年水质优良仅35个,占11.4%;劣Ⅴ类水质103个,占33.4%。

二、整改目标

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湖泊保护名录中湖泊水质稳步提升。

三、整改措施

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检查和督导力度,强化养殖污染治理;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压实养殖场治污主体责任,采取“一场一策”措施,促进畜禽粪污肥料化、能源化利用,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以精确施肥、调整施肥结构、改变施肥方式、有机肥替代化肥为技术路线,集成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促进化肥减量。加强巡查,强力查处非法捕捞和围栏围网网箱养殖,防止反弹;查处投肥养殖,发展增殖渔业。

四、整改成效

(一)抓实建章立制,全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发《武汉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武汉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明确年度目标,压实各区责任,持续推进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截至2022年10月底,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7.72%,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为100%,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二)坚持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一是明确技术路线,指导各区完善“一场一策”。明确重点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全部收集还田利用、固体粪便有机肥利用、异位发酵床、粪便垫料回用、粪污收集+沼气+资源化利用、养殖废弃物深度开发利用等7种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典型模式。督促指导各畜禽规模养殖场完善“一场一策”,持续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二是实行政策扶持,争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争取7700万元国家整县推进资金用于推进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另外,中央转移支付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用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资金424万元。三是持续巩固提升资源化利用效率。围绕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数字化,全市建成8家生猪产业绿色发展项目,推广农牧结合、种养结合生猪养殖模式,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国家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2021、2022连续2年指导养殖场申报创建2022年部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坚持生猪产能恢复与产业绿色发展并重。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武汉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年) 》,持续推进绿色发展。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计划与利用台账,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

(三)稳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一是打造化肥减量核心示范区。印发《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工作方案》,自2019年以来,推进“两减”示范区建设2.8万亩,集成推广有机肥、缓释肥、水溶肥等减量增效技术,核心示范区内实现化肥减量20%以上,发挥辐射带动效应。二是示范推广商品有机肥。印发《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工作方案》,2020年以来,示范推广商品有机肥12万吨。

(四)强化检查督办,持续巩固湖泊渔业“三网”拆除成果。湖泊“三网”拆除工作已完成,各区已验收,并通过省级验收考核。对全市“三网”拆除工作加强检查督办,防止反弹,巩固“三网”拆除成果。

公示期:2022年11月9日-11月16日(共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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