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武汉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整改备案工作的要求,现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未纳入报告问题线索(市序号2.1,省序号2)整改工作,按程序要求,我局将办理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10天(2022年12月2日至12月12日)。
附件: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未纳入报告问题线索(市序号2.1,省序号2)整改备案工作情况说明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日
附件: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未纳入报告问题线索(市序号2.1,省序号2)整改备案工作情况说明
一、反馈问题
上涉湖省级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周边存在大量围垸养殖鱼塘,对东北侧养殖鱼塘的暗查中发现投肥养殖行为,以及将养殖尾水通过软管抽排到连通大湖面的水渠中,且部分养殖鱼塘位于上涉湖界碑范围内。
二、整改目标
配合促进湖泊水质提升。
三、整改情况
(一)起草制定问题整改专项方案,进一步明整改工作目标、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二)指导江夏区开展退渔还湖工作。
多次调研指导江夏区退渔还湖工作,指导江夏区制订了《江夏区上涉湖退渔实施方案》、《江夏区上涉湖退渔验收办法》,正在有序开展退渔工作。
(三)加强对湖泊周边违规投肥养殖行为的检查。
会同江夏区农业农村局多次对湖泊周边违规投肥进行检查,未发现违规投肥现象。
(四)加强渔业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培训指导。
一是开展水产养殖技术服务指导并举办水产技术培训班,已举办线下水产养殖技术培训班5期,共培训包括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人员、养殖户等240余人。(其中,专门组织上涉湖、鲁湖周边渔民举办一期以尾水治理达标排放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培训50余人),举办网上水产养殖技术培训班6期,并向养殖户赠送了《养殖日志》、《淡水养殖技术选编》和《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等养殖技术资料,介绍水产绿色健康生态养殖技术,逐步提升渔民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科学养殖水平。二是开展养殖尾水治理调研与监测,在养殖季节、捕捞排放季节对上涉湖周边池塘开展监测,推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促进湖泊水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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