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武汉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第十一项(省序号15)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市级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违规偷捕时有发生。2024年3月暗查发现,不足半月内,武汉、宜昌、黄石、荆州、咸宁等地就有数十起非法捕捞行为,甚至在一些生态敏感区内非法捕捞也屡禁不止。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整改目标
各区全面排查相关问题并查处到位。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人防技防监管措施,实现长江禁捕水域“四清四无”。
(二)整改措施
1.加强联合执法。严格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长江禁捕专项执法行动,以交界水域、码头、江心洲等非法捕捞高发频发区域为重点,严格船网管控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
2.加强市场监管。对制作、销售、使用禁用渔具,长江野生鱼非法加工、制作、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斩断非法捕捞黑色产业链。
3.加强日常巡查。统筹各方禁捕力量,加大巡查频次,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强化联巡联查联打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渔政执法视频监控系统作用,进一步完善监控点位和平台功能,实现人防技防一体化。
4.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相关基层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浓厚氛围。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合力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八月底全市召开了长江禁捕执法工作专题会议,对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进行集中通报,并对整改期间禁捕联合执法进行了专题部署。市禁捕办相继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九月份禁捕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2024年国庆期间长江禁渔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2024年“秋季护渔”区域会战工作方案》《长江十年禁渔市级推进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海事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跨界、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整改期间,全市共开展联合执法386次,群策群力夯实了禁捕执法监管基石。
2.不断强化市场监管,大力净化交易链条环节。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常态化执法,有力有效巩固了打击市场环节涉渔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整改期间,全市线下累计组织检查农贸市场、商超水产品经营户2.55万余家次,酒店、餐饮单位4.59万余户次,渔具店4330余家次。整改期间持续加强对长江野生鱼类及其制品、售卖长江流域渔获物等广告监测,重点筛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关键词广告,共监测媒体发布广告42.15万余条次。
3.始终抓实日常巡查,倾力维护禁捕监管秩序。一是高效利用渔政天网系统,每日开展视频巡查,随时调度人员进行处置;二是针对重点水域开展蹲点驻守,利用中国渔政051执法船建立一线指挥室,对朱家河口、龙王庙等重点水域开展蹲点驻守;三是持续开展暗查暗访,九至十二月分别对东西湖区、东湖高新区、汉阳区、江汉区开展暗查暗访,总体情况良好;四是抓实抓牢日常巡查,整改期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力量9.54万余人次,执法车船2.81万台次。五是加强垂钓管理制度建设,推动出台《武汉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垂钓管理暂行办法》,以规章立法形式进一步强化垂钓管理工作。
4.多管齐下开展宣传,全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多渠道、广角度开展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宣传,大力宣传打击非法捕捞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倒逼自律。更新维护禁捕水域宣传牌、警示牌;畅通市民群众投诉举报渠道,用好24小时举报投诉受理电话,8-12月处理涉渔投诉举报367件;组织开展全市禁用渔具同步销毁活动,同步销毁依法查获收缴的非法捕捞器具和执法巡查中清理的废旧渔具3000余件;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长江禁捕的良好氛围,整改期间,全市发放、张贴禁捕宣传资料6.91万份,张贴海报、横幅8000余张,通过中央、省、市主流媒体报道禁捕工作164次。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5月12日至5月23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6568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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