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依法承担市级农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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