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条例》、《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编制,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予以公开。全文由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咨询及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四部分组成。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委积极贯彻落实《条例》和《暂行规定》,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了财政预算和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做到了在20个工作日内更新或者发布,落实率达到100%。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 持续推进公开制度落地生根
近年来,我们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先后制订了《市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市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市农业委员会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制度,经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并在委系统内宣传贯彻执行。这些制度的建立,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范围与要求,规范了信息公开形式与流程。2016年,我委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并着重抓好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落实,以执行好制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不断提升公开平台服务效能
我委积极克服政务网站平台老化的不利影响,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指导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不断完善市农委政务网站“武汉农业信息网”,调整充实“信息公开”专栏和二级栏目。根据委职责完善公开目录,充实公开信息类目,进一步规范了政务网站建设,提高了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严格按照公开流程规范运行
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只要不涉密的和按规定可以公开的,力求全部公开。加大部门财政预决算、法规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力度,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对“三农”工作的服务作用。在建章立制、着重抓好制度落实的同时,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性的督查和管理,各直属单位及处室形成的工作信息,一律经委办公室保密性和规范性审核后,及时上网发布。根据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意见征询机制,对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损害他人利益。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我委的行政规章及非涉密文件已全部公开。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计5600余条,主要内容是我委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务活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职能更新以及涉及“三农”的新闻信息等。通过武汉农业信息网政务版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共5673余条,其中涉农新闻信息4878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995条,微信公开471条。市扶贫办共制发文件32个(其中,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24个,市“三万”办5个,市政府扶贫开发办3个);在武汉市农业信息网上对2016年度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22亿元进行了公示公开,并及时对网络热点问题进行回复解答,确保政策落实公开透明。
三、政府信息咨询及申请情况
截至目前已接受群众咨询 5500余次,全部通过12316“三农”热线受理,均得到及时妥善回复。市农委政府政务公开专栏访问量逐年增高,通知公告、法规公文等点击量较高。
全年受理公开权利人公开信息申请4次,已全部办结;没有发生信息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诉讼申诉等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委政务网站后台老化,操作与维护不便,网页搜索功能不正常,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今后工作中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广度,继续重点推进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发挥好信息公开服务“三农”的作用。
三是努力完善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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