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农,为我市乡村振兴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一是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成立了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局主要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在局官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2020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局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及领导班子成员都进行了年度述职述廉述法。二是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印发了《中共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集中学习方案》,建立了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达到4次以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乡村振兴法》等法律法规。三是法治建设同步部署推进。印发了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先后7次研究了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长江禁捕与垂钓管理、高效办成一件事、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工作。四是健全法制机构。单独设立了法规处,配备了4名工作人员,安排了专门的法治经费。五是强化法治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局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同步考核,并作为衡量处室和直属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荣获第二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并在全国农业执法论坛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落实到位。一是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召开全市长江禁捕工作会,开展长江禁捕天网工程等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强化禁捕日常监管,推动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向纵深发展。2021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万余人次,车船2.7万余辆次,检查各类场所17万余家次;发放宣传资料17万份,发送短信219万条,使用公众号、短视频等1万余次,各类媒体报道300余次。组织开展长江干流水生生物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放流胭脂鱼18万余尾。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仪式主会场活动在我市成功举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接省农业农村厅下放的审批事项2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项,取消政务服务事项1项。二是组织开展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减和申请材料“免提交”等工作,我局审批事项全部实现了“网上办”、“就近办”、“全市通办”“零跑腿”,办理时间压减70%以上,高频电子证照清单全部进行了“免提交”标注。全面推进容缺审批和告知承诺制,如期完成动物诊疗容缺审批和告知承诺制改革。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我要办农资公司(农药、种子)”和“我要开宠物医院”2项“一事联办”事项如期完成。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认领了抽查事项,重新完善了市级执法人员库和执法对象库,制定了《2021年市级农业随机抽查计划》,完成了各项抽查任务,指导各新城区开展了农药、肥料部门联合抽查。
三、完善健全依法行政制度落实到位。一是推进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开展了营商环境、涉及新修订行政处罚法法规文件清理,长江生态保护、计划生育等地方性法规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以及行政备案事项、政府规章不合理罚款规定等专项清理,对涉农行政备案事项提出了清理意见。对《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湖北省地质环境条例》《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送审稿)》等38件法律法规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二是落实重大决策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武汉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实施<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办法》《武汉市农业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武汉市农业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等文件,对《武汉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出具了法制审核意见。三是落实合法性审查。对97件文件及时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四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武汉市农业委员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考核办法》,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垂钓管理等重点工作决策,对局所有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26份。
四、严格落实规范农业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查办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以及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规范执法程序,购置了便携式执法工具箱等执法设备,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迹、可追溯。强化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建立起重大案件法制审核机制,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二是积极推进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在农业农村部统一领导下,与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拉萨等5市农业农村部门签订《共同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构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法治屏障。以推进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为重心,与公安部门签订合作协议,与鄂州等市签订协同执法协议,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三是推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出台了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的通知等文件。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积极回应群众的举报、投诉。
五、严格落实行政权力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共承办人大、政协议提案74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完,满意率100%。行政诉讼案件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无领导干部因严重违纪受到处分和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二是完善举报投诉登记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诉举报及信访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安排专人负责投诉举报及信访办理工作,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承办的举报投诉案件均依法办理。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大力推进阳光政务,依法公开政务信息,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官网、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开农业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均依法回复。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农业法治宣传。拟定了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方案,制定了2021年全市农业农村普法守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江禁捕等热点和多发领域,组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长江禁捕、3.15农资专项治理维权宣传、汉正街卫生用农药法治宣传、12.4宪法宣传日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各区开展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放管服”改革调研,公布2021年度武汉农业综合执法十大典型案例。通过“武汉农业执法”微信公众号、长江网、《长江日报》、《武汉晚报》、武汉电视台等各类媒体,及时宣传涉农法律法规,报道农业执法活动。二是加强法治学习和培训。着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举办执法培训班,开展了军训大练兵活动,突出执法文书制作上规范、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移送上规范、执法依据和标准合理等重点,着力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强化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印发了2021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通知和党内法规竞赛的通知,组织局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参学率和优秀率均达到100%。
2022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加强法治宣传,坚持依法行政,为武汉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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