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委(农业局),委机关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畜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现就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及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意义
畜禽养殖业是我市“菜篮子工程”的基础产业之一,是保障菜篮子消费的重要渠道,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是生态农业产业链的重要环节。发展生态畜牧业有利于增强肉、蛋、奶的供应;有利于开发经济价值更高的有机、绿色农产品;有利于提升土壤有机质,减少化学合成投入品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目前,全市中小型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不高,农村畜禽散养人畜混居现象仍然比较普遍,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任重道远。各区农业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各项措施,着力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扎实做好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及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养殖、种养循环”为目标,以规模畜禽养殖小区(场)粪污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以禁养区退养为抓手,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努力改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根据环境资源和土地承载能力,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宜发展区。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养殖规模、不同饲养模式,结合周边养殖环境,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3.利用优先,多措并举。采用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控制畜禽粪污排放量,合理利用畜禽粪污。
(三)工作目标
2016年6月1日前,各新城区完成本辖区内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宜发展区的划定工作。2016年7月1日前,按照“一场一策”的要求,各新城区完成辖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的制定。2017年12月31日前,各新城区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小区(场)全面退出养殖。2020年全市规模畜禽养殖小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建立起以畜禽养殖为载体的畜牧种养循环体系,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止,畜禽养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三级责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畜禽养殖小区业主是养殖小区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必须切实承担养殖小区污染治理的责任和义务。各区人民政府作为监管责任主体,应当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履行管理、检查、组织实施等职责,按照区管组织协调、乡(镇、街)管工作落实、村管巡查报告的工作机制,强化三级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二)突出三个重点。将畜禽养殖业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建设和强化环境保护执法作为今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三个重点,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市农委、市城管委、市环保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推进我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环保部门负责规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城管部门负责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农牧部门负责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三)取得三个突破。力争在“十三五”期间,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新的突破,禁养区退养工作实现新的突破,畜禽养殖提档升级实现新的突破。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畜禽养殖三区划定。督促相关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畜禽养殖“三区”管理制度,即参照市里划定本辖区的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宜发展区。对位于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应逐步给予关闭、拆除。2017年12月31日前,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小区(场)全面退出养殖。对位于限养区、适宜发展区的畜禽养殖,积极指导其发展种养循环,变养殖污染为有机肥资源。
(二)强化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分类指导和污染分类监管。
1.庭院养殖:对年出栏生猪10头以下、年存栏蛋禽50只以下、年出栏肉禽100只以下、年出栏肉牛5头以下、年出栏肉羊10只以下的畜禽家庭小散户,可在房前屋后围栏内从事庭院养殖,养殖户应做好畜禽粪便收集、清扫工作,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2.大户养殖:对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下、年存栏蛋禽5000只以下、年出栏肉禽10000只以下、年出栏肉牛50头以下、年出栏肉羊100只以下的畜禽专业养殖户,通过建立带防雨棚的堆肥场和防渗、防雨的污水储存池,利用土地消纳污水和粪肥,发展循环农业。引导养殖大户利用周边有荒山、荒坡等土地资源,发展林地养禽等生态养殖。对有条件、农户有愿望的乡村,可以在养殖量较大的村湾附近,选择合适的地点建立畜禽集中养殖区和粪污集中处理利用设施。
3.规模养殖:对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年存栏蛋禽5000只以上、年出栏肉禽10000只以上、年出栏肉牛50头以上、年出栏肉羊1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小区(场),按照沼气利用、垫料吸附、污水处理、种养结合等模式生产有机肥,达到粪污治理与利用的有机统一,最终确保小区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各区要按照按一场一策要求,对辖区内的每个规模养殖场,制定可行的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装订成册,并于2016年7月1日前上报市畜牧兽医局。
(三)强化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按照资源化利用的要求,大力推广沼气利用等种养循环模式,扶持有条件的畜禽养殖小区(场),发展畜牧种养循环,通过配套建设粪污贮存池、粪污输送管网或购置吸粪车推广种养循环模式,发展绿色、有机农业,促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四)强化沼气利用管理途径创新。根据我市大、中型沼气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以规模化沼气工程为基础,探索发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通过将沼气提纯为生物质天然气,把原料沼气变为有经济价值的生物质能源产品,有效促进畜禽养殖小区大中型沼气工程正常运转,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应当切实履行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职责,做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要根据本区实际做好规划、制定政策、落实措施、明确责任、统一部署、严格考核。要与环保、城管、发改、财政等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共同推动畜牧业绿色发展。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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