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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乡村振兴局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 市财政局 关于深入推进全市脱贫人口 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7-14 17:43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振兴局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索 引 号 010893586/2024-01007 发文日期 2023-07-14 17:18
发布机构 武汉市振兴局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文    号
民政、扶贫、救灾 有效

市乡村振兴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市财政局

关于深入推进全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


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乡村振兴局、金融办、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蔡甸、江夏、黄陂、新洲支行:

为认真贯彻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通知》精神,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武汉市2022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武金文〔2022〕51号)要求,切实解决我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户贷率、户贷量较低问题,现就扎实深入全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对于帮助脱贫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对于促进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重要意义。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省、市关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检视推进脱贫户小额信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措施,切实推进全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扩面增量提质。

二、明确目标任务。各区要按照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通知》中确定的“贷款总户数不低于有劳动能力户数的20%、户贷余额不低于4.3万元”要求测算目标任务数,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压紧压实责任,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各区要力争贷款余额户与脱贫户占比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月份为18.5%)。

三、完善评级授信。各区乡村振兴局、金融办、财政局人民银行支行要组建联合专班(以下简称区级专班),指导各街(乡镇)于7月前对各村脱贫户、监测户开展全覆盖摸排,重点核实评分60分以下的脱贫户、监测户信用评分情况,确保评分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对排查发现存在从严打分、无依据扣分等情况要立即整改,并重新予以评分。区级专班要组织对各街(乡镇)所辖村脱贫户信用评分情况开展抽查核查,对评分60分以上占比低于20%的村要全覆盖核查;对已签订放弃贷款承诺书的脱贫户要逐一实地走访或电话核实。各区要在7月30日前以区乡村振兴局、区金融办、人民银行区支行名义联合向市级对口部门报送评分60分以上脱贫户占低于20%的行政村名单,及已签订放弃贷款承诺书的脱贫户详细名单。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区在完善评级授信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村金融服务站、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作用,通过上门走访、发放办理指南等方式,重点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全覆盖、面对面做好小额信贷政策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海报等形式,做好常态化政策宣传。不得以“广而告之”、发放宣传资料、委托亲朋好友转达等方式代替“面对面”沟通宣传,不得对脱贫户进行放弃享受政策的引导性宣传。

五、优化审批服务。武汉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全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主经办银行,要督促四个新城区下属一级支行落实好分片包干制度。各经办银行要进一步优化小额信贷办理流程,缩短放贷时间,原则上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放款;要严格落实《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政策的通知》(鄂银保监发〔2023〕2号)规定的贷款利率要求;要严格执行“免担保、免抵押”政策,不人为增加风险缓释条件。村“两委”要安排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与村金融服务站工作人员共同对有贷款意愿、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一对一”做好跟踪服务,切实解决好办理贷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六、促进产贷结合。坚持以产促贷、以贷助产。乡村振兴部门要指导街(乡镇)、村,引导脱贫户利用小额信贷资金参与产业发展和生产经营,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积极推进依托龙头企业的资金、技术、销售和服务优势,引导脱贫群众融入产业发展链条的企业带动模式;推进脱贫户抱团成立或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和产业营利能力的合作社吸纳模式;推进支持有自主发展能力和发展条件的脱贫户创业致富的创业扶持模式;推进由村委会和承贷银行联合为有劳动能力和贷款意愿的弱劳动力脱贫户提供量身定制项目的自谋职业模式。

七、有效防范风险。坚持“户贷、户用、户还”,严禁脱贫户将小额贷款用于结婚、建房或装修、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经办银行要加强日常数据监测和预警,按照“90天电话提示、60天书面提示、30天掌握还款资金来源、7天落实还款资金”的要求,对存在逾期风险的贷款进行监测预警、风险提示,并有针对性制定处置预案。对有续贷意愿和出现暂时性还款困难的,要按政策要求及时办理续贷、展期;对已逾期的,村“两委”要会同经办银行综合运用入户劝导、失信人管理等多种方式动员及时还款;对有偿还能力但恶意拖欠贷款的要采取法律手段清收;要依法依规落实风险补偿政策,确保逾期率不超过2%。

八、落实激励政策。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将脱贫户小额信贷放贷情况作为评定支持全市发展突出贡献单位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小额信贷工作参与度高、工作成效好的银行优先给予再贷款、再贴现支持,按规定办理奖补政策。市乡村振兴局在下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中提高小额信贷因素占比。各区财政风险补偿金原则上统一存放在小额信贷主经办银行。

、强化督办考核。进一步发挥好市、区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市、区地方金融、乡村振兴、人民银行、银保监、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按照“区级月调度、市级季总结”的要求,各区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专题调度会,市级联席会议每季召开一次总结部署会,调度推进脱贫小额信贷工作。各区比照市级做法对各街(乡镇)工作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市级组建联合督导工作组,采取包区督办形式,重点对各区小额信贷信用评级、政策宣传、贷款授信、风险补偿等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每月通报各区工作进度及督导发现问题。市乡村振兴局将适度提高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在年度巩固脱贫成果绩效考评中的分值,并严格考核评估。

                            市乡村振兴局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    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2




抄送: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银保监监管组。

武汉市乡村振兴局综合处           2023年7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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