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武汉市人民政府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全面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 2021-08-21 17:39 来源: 武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中共武汉市委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全市农村欠发达街道(乡镇)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2021年8月10日,《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全市农村欠发达街道(乡镇)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武发〔2021〕13号)出台,这是我市“十四五”期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全面乡村振兴的一个“顶层设计”文件。

    问:市委13号文件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答:一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有效衔接重要指示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二是落实中央、省委有效衔接决策部署的需要。2020年12月16日、2021年4月13日,中央和省委先后下发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文件(即中发〔2020〕30号和鄂发〔2021〕12号),对“十四五”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出了要求。省委文件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三是落实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的需要。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以及今年的市委一号文件,都对如何巩固好脱贫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提出了原则要求,但如何具体推进,需要我市出台一个指导意见。

    问:市委13号文件的起草经历了哪些过程?

    答:2020年10月中下旬,市扶贫办成立文件起草专班,着手研究起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专班深入各新城区、街道(乡镇)、贫困村广泛调研,听取市直有关行业部门关于“十四五”时期工作初步安排,征求部分在汉高校、科研单位专家学者关于“十四五”时期衔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专程到国务院扶贫办、省扶贫办了解上级部门做好衔接工作的思路框架;到江浙地区考察借鉴先进经验。专班研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关重要论述,中发〔2020〕30号和鄂发〔2021〕12号文件,以及国家、省有关部门今年出台的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教育帮扶、健康帮扶等专项衔接工作文件,对相关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专班先后4次征求了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区(开发区、功能区)的意见和建议。6月25日,市政府第157次常务会研究审核原则通过;7月23日,市委常委会第200次会议研究审核原则通过。

    问:如何理解市委13号文件的框架结构?

    答:文件共二十三条,对全市农村欠发达街道(乡镇)“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主要工作任务、政策措施提出了较明确的要求。文件从逻辑上大致分为三个板块:第一个板块(第一至四条)。主要阐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关工作要求,包括: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加强防止返贫致贫的动态监测和帮扶、抓好扶贫项目资产的管理和监督等内容。第二个板块(第五至十四条)。主要阐述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要工作安排,包括:推动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加快农文旅融合发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强农产品消费帮扶、促进稳定就业、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特殊困难群众关爱帮扶制度、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农村欠发达街道(乡镇)城乡融合发展、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第三个板块(第十五至二十三条)。主要阐述做好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包括: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做好金融服务支持、强化土地政策支持、加强人才智力政策支持、加大社会帮扶力度、坚持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抓党建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责任、完善考核监督机制等内容。

    问:如何理解“农村欠发达街道(乡镇)”范围?

    答:根据中央、省委文件精神,“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区域是脱贫地区,也就是连片脱贫区域和国定、省定脱贫县的区域。由于我市没有脱贫县,所以我们将衔接的重点区域放在“农村欠发达街道(乡镇)”,与市委 “十四五”规划建议、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市委2021年一号文件的提法保持一致。这一区域特指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四个新城区现有的26个革命老区街道(乡镇)和黄陂区罗汉街。我市271个建档立卡脱贫村和绝大部分建档立卡脱贫人口都分布在这27个街道(乡镇)。

     问:有效衔接的“工作对象”包括哪些?

     答:我市有效衔接的“工作对象”包括两类:一是巩固脱贫成果对象,包括现有的74689名脱贫人口和271个脱贫村,这是主要工作对象;二是拓展对象,即农村低收入人口,指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倍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人口,主要包括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突发困难人口等4类对象。经测算,全市2020年有44885万名农村低收入人口(不含已脱贫人口中的低收入人口)。

    问:市委13号文件的“特色亮点”有那些?

    答:市委13号文件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突出了“武汉元素”,除了工作标准、工作目标一般高于省要求外,还有以下一些特色亮点:一是针对武汉市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的现实,提出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相关措施(第七条)。二是针对武汉市作为中心城市人口众多、消费市场大且消费需求旺盛的特点,提出了加强农产品消费帮扶的相关措施(第八条)。三是针对武汉市返贫致贫的风险主要来自因病因残的现实,提出了一些在全省领先的政策保障措施,如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第十条),鼓励有条件的街道(乡镇)、村探索安排专门扶贫济困资金救济低收入人口(第十条),在每个新城区建立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区级养老服务机构(第十一条),规范和完善“防贫保”等市场化保险(第十六条)。四是针对我市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严重不足的现实,提出了解决问题的较具体措施(第十七条)。

     问:如何抓好市委1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

     答:首先,要抓好学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市委13号文件,掌握文件精神实质。市、区两级组织、乡村振兴部门要分级组织好市区部门、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知识培训,提高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其次,要研究制定配套的实施方案。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要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其他中心城区(开发区、功能区)要出台帮扶工作方案;市直行业部门要对标上级对口部门的衔接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我市的具体衔接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举措和政策。再次,要落地落细。各区、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市委13号文件体现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上,体现在资金项目安排上,体现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上。

                                                         市扶贫办

                                                            2021年8月20日


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新媒体矩阵
无障碍
长者专区
"武汉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
"武汉农业农村"新浪微博
"武汉农业农村"头条号

主办: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 武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武汉市农业信息化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八古墩东一巷78号 邮编:430023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2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