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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 2022-07-21 13:55 来源: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为持续提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精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努力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和社会化服务能力,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装备支撑。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了《武汉市202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问:2022年补贴机具种类有哪些?

答:2022年湖北省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3大类31小类107个品目,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设施农业设备、动力机械及其他机械。具体品目详见《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2年市级购机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4大类29小类68个品目,包括粮食种植、蔬菜播种移栽、高效施肥植保、秸秆综合利用、果蔬及茶叶加工、畜禽饲养及水产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业用北斗终端等农业机械。具体品目详见武汉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关于2022年武汉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的通告》

问:补贴对象范围是?

答: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问:什么情形可享受优先补贴?

答:对丘陵山区特色产业生产急需、农民急用的农业机械和农村脱贫户、残疾人以及受上年补贴资金规模或办理手续时间所限未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优先补贴。

问:个人和组织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个人年度内享受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总额不得超过2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

问:农机具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各档次补贴额上限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市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定比的方式,叠加补贴的机具,市级财政资金补贴部分最高不超过省补对该产品的补贴额,且省、市叠加补贴累计不能超过该类产品平均售价的50%;仅市级财政资金补贴的机具补贴标准,兼顾普惠共享和鼓励先进,采取定比补贴,补贴限额为最高不超过该类产品平均售价的50%。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及补贴额情况详见《关于湖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及《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202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问:单个机具最高补贴额度是多少?

答:省级单机最高补贴额度: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成套设施装备单套限额不超过60万元。市级级单机最高补贴额度:一般机具单机市级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配套100马力以上精量播种机(蔬菜)、蔬菜收获机、有机废弃物发酵装置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市级补贴限额不超过10万元;烘干机单机市级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个人年度内享受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总额不得超过2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

问:对补贴机具有哪些要求? 

答:一是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二是申报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先行在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三是配备柴油机的农机产品须安装国Ⅲ柴油机,鼓励生产企业在补贴机具上加装“二维码”标识。

问:补贴机具资质条件有哪些?

答:《通知》明确,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问:购机者如何了解购机补贴政策信息?

答:一是浏览网站。省农机主管部门设立了“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http://nyt.hubei.gov.cn/bmdt/ztzl/wqzt/njgjbtzl/),集中发布省、市、县(区)各级购机补贴政策信息及补贴咨询投诉电话。二是阅览媒体。各级农机部门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发布补贴实施信息,方便购机者查阅了解。三是电话咨询。购机者可通过拨打各级农机部门的购机补贴咨询热线,了解相关补贴政策。

问:武汉市各区购机补贴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电话是?

答:新洲区:027-86927386;黄陂区:027-61860311;江夏区:027-81817172/87953291;东西湖区:027-83239516;汉南区:027-84748868;蔡甸区:027-69814117/69813023

问:武汉市购买农机具的地址是?

答:武汉市最大的农机购买地为黄陂区汉口北高车地铁站D口西北150米-湖北农机大市场。

问:购机者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需要哪些资料?

答:我省、市2022年购机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定比结合、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操作方式。购机户申请购机补贴须提交身份证明材料(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购机发票、购机者银行卡、实行牌证管理机具有关的牌证材料等补贴资金申请资料原件。

问:补贴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答:按照“先申请,后购机,再补贴”的流程,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申请补贴。申请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须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至所在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区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核实申请资料无误后,将购机者购机信息填入《武汉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购机申请表》),将《购机申请表》交购机者;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

区农业农村部门应遵循“自愿、公平、顺序”的原则,按照购机者提出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审核备案,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2、自主购机。购机者持《购机申请表》,到经销企业处自主购机。经销企业核对购机者相关证件和信息,供货并收取购机款,出具全额购机发票交购机者。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分别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购机者购机有效时间为获得《购机申请表》之日起15日内完成购机。购机者如放弃购机,应在15日内向区农业农村部门交回《购机申请表》。

3、审验公示。购机者须携身份证明材料、购机发票、银行卡(账户)等补贴资金申请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带所购机具到所在区农业农村部门接受核验。区农业农村部门应于购机者提交补贴资金申请资料后的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对于大型、不便于移动的机具,可经购机者申请,由区农业农村部门安排核查人员到机具安装存放地进行核验,对单机补贴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机具须逐台入户核验;单台补贴额在5000元以下的机具,在补贴资金兑付后根据实际情况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查核验。区农业农村部门核验无误后进行编号建档、人机合影。对条件不符或者资料不全的,区农业农村部门应不予受理,并当场说明。

区农业农村部门定期编制《武汉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公示表》(附件3),通过当地农业(农机)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网、政府门户网站或在购机者所在村委会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有异议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处理。

4、补贴兑付。区财政部门根据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及其有关材料,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的银行账户;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拨付至组织账户,不得拨付给个人。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上报资金供需情况。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补贴政策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5、资料归档。区农业农村部门定期将《购机申请表》汇总,制定《武汉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汇总表》),依照机械类别,分街、乡(镇)顺序将购机者的《购机申请表》、身份证明、购机发票装订成册,报区财政部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将补贴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套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6、退货处理。凡符合农机产品“三包”退货规定,购机者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调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补贴资金退回及退货处理程序依照《湖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叠补机具享受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部分,依照《湖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办理。

问:购机者在购买补贴机具和办理补贴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是了解政策。为准确掌握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及办理程序,建议购机者在购机前先向当地农机部门咨询。二是自主购机。补贴机具与其他机具一样,价格由市场机制形成,购机者应与经销商充分议价后自主选机购机,并与供货单位签订《农机购置补贴承诺书》。三是索要发票。经销商须出具全额机打发票。发票备注栏中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发动机号(限配备柴油机、汽油机的产品)、车架号(限配备柴油机、汽油机的产品)、出厂编号等信息。购机者应保存好发票原件,作为申请补贴和享受“三包”服务的凭证。四是申请补贴。本人带机到县级农机部门指定地点或通过"湖北农机补贴APP",提交补贴证明材料,办理补贴手续,主动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补贴机具的抽查核实、登记造册等工作。补贴款由当地财政部门兑付给购机者,兑付时限为当地财政部门资料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

问:补贴对象购机后能否退货?该如何退? 

答:凡符合农机产品“三包”退货规定,购机户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已申请补贴但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经销企业在购机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及时提交区级农业农村部门作废改申请;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购机者应将所领补贴款全额退回财政部门,区级财政部门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意见并加盖公章、经销企业在购机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后方可退货,同时须及时告知区级农业农村部门。

问:对购机补贴中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答: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有序实施,各级农机部门应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和《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鄂农规〔2017〕1号)精神,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处失信违规主体。农机产销企业因违规被暂停或取消产品补贴资格、经销补贴产品资格,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企业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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