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
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
“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这为我们做好粮食安全工作
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本期《行走的耳朵》特别节目“乡约江城”特别邀请到了武汉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处处长 胡利明做客直播间,就“保障粮食安全,端牢中国饭碗”为大家解读2023年武汉市粮食生产政策,包括相关种粮扶持政策,以及如何申领稻谷补贴。
一、近几年新闻、报纸、网络,总是提起要保粮食安全,武汉在保粮食安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处处长胡利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悠悠万事,吃饭为大。”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提出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这为我们做好粮食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粮食安全工作,市领导高频次研究部署粮食生产工作,每年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将粮食生产任务分解到各区人民政府,各区再将粮食生产计划具体到村到户到田。同时,我们通过严格保护耕地面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耕地质量,提高机械化水平,加强生产技术指导,推广粮食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加快烘干中心建设,提升粮食烘干能力,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防范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等措施,不断提升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与此同时,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粮食生产发展的支持力度,让农户种粮有钱可赚,保护了种粮农户的积极性,稳定了粮食生产面积。
二、现在听说种粮食有很多扶持政策,不知道具体什么政策?怎么申领补贴?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处处长胡利明:为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定要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稳定种粮农民收入,各级政府均出台了系列补贴政策。
中央补贴资金有两类。一是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对在新城区实际种植稻谷、小麦的生产者进行补贴,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都可以申报补贴,按照谁种植谁得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确权确地实测面积或土地流转面积的2倍。各新城区在接到中央拨付资金后会尽快组织农户开展补贴面积申报,种粮生产者在村委会的组织下据实填报《稻谷、小麦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经种粮生产者签字认可后由村委会签字盖章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对申报表信息进行逐户审核,确保实际种植面积与种粮生产者申报的补贴面积一致;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汇总各街道(乡镇)上报的补贴面积后,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并由区财政部门依据核定的补贴面积将补贴资金计算分解到种粮生产者,在村内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金融代理机构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到种粮生产者手中,“一卡通”摘要上会注明“中央粮补”。
二是稻谷补贴。对在新洲区、黄陂区、江夏区、蔡甸区4个稻谷主产区种植早、中、晚稻的实际种植者给予补贴,家庭承包农户,流转土地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申报补贴。在村委会组织下据实填报《稻谷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即可,发放流程与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流程基本一致,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到稻谷生产者手中,“一卡通”摘要上会注明“稻补”。稻谷补贴一般在每年8月左右开展面积申报,10月底前发放到户。
市级今年出台水稻田生态补偿政策。从2023年开始,六个新城区从获得的生态补偿结算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水稻种植补贴,对上年度种植早、中、晚稻的实际种植者给予补贴,家庭承包农户,流转土地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申报补贴。在村委会组织下据实填报《生态补偿资金用于水稻种植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即可,发放流程与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流程基本一致,通过“一卡通”方式发放到稻谷生产者手中,“一卡通”摘要上会注明“水稻植补”。今年生态补偿资金用于水稻种植补贴将于6月底前发放到户。
叠加这三项补贴,以在武汉市种植中稻为例,每亩可获得100元以上的种粮补贴,通过发放补贴资金,可以直接减轻农民种粮成本支出压力,提升种粮收益,稳定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三、除了直补农户的种粮补贴外,在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方面,还有哪些举措?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处处长胡利明:一是加快种粮规模化进程。随着人工成本不断增加,亩均种粮比较收益不断下降,为提高农户种粮总体收益,要发挥基层村级组织积极性,做好政策宣传。用好粮食安全补短板奖补资金,大力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通过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粮食规模化种植进程。
二是提高粮食生产综合效益。以培育粮食龙头企业为重点,以粮食产业链为抓手,推进粮食产业发展。积极帮助稻米产业龙头企业争取项目和扶持政策,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发展,积极培育粮食品牌。
三是发展订单农业。积极探索粮食生产农业新型主体耕种管收和订单生产一体化联盟,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以推广优质品种规模化种植为契机,联合优质稻米加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主体,提高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水平,推进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落实优质稻订单生产。
四是保障种粮效益。积极联合粮食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抓好粮食产销工作;主动对接发改部门,推动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广泛宣传水稻保险等惠农政策,降低农业保险理赔难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增强广大农户抵御风险能力,提升农户种粮信心。
四、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这么好,想承包一块耕地种东西,村里说不能非粮化,这方面有什么要求?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处处长胡利明: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提出要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主粮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所以在承包耕地的时候需要先了解土地是一般耕地还是永久基本农田,两者的管控要求不一样,要依法依规开展生产活动。
还想提一下,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坚持强调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更是首次提出“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各位农民朋友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完工交付后,只能用于稻谷、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种植,坚决杜绝“非粮化”。
五、经过这些年的努力,我市粮食生产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呢?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处处长胡利明:
一是粮食生产面积平稳增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粮食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有责任保面积、保产量,饭碗要一起端、责任要一起扛”。我市作为粮食主销区,在城市建成区面积不断增加的同时,近3年来,我市粮食播种面积逐年稳步增加,2022年全市粮食生产面积达到218.13万亩,较2019年增加3.55万亩。我市每年完成或超额完成了省下达我市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二是种粮扶持政策渐成体系。贯彻落实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补贴等政策,做好水稻生态补偿资金用于水稻种植补贴工作;市级财政对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区给予一次性奖励,区级统筹用于优质稻订单生产、推广粮食绿色高质高效模式等补贴。加强粮食扶持政策的宣传,切实让种粮农民得到实惠,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六、从国家到地方都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工作,下一步有什么举措确保粮食安全?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处处长胡利明:
国家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构建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保障体系,我市农业科技资源在中部地区处于领先地位,粮食稳产增产有一定优势。但粮食生产效益偏低,种粮积极性不高,自然灾害和病虫害潜在威胁大也制约着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的提升。为完成今年我市粮食播种面积218万亩、大豆播种面积14.7万亩、粮食总产量18亿斤的任务目标,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提升种粮农民收益。在落实好中央、省扶持粮食生产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粮食生产实际,持续出台水稻种植生态补偿、农机作业、土地流转、统防统治等扶持政策,使我市种粮主体有利可图。
二是调优粮食种植结构。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粮主攻高质高效,杂粮突出发展既可摘青、又可蓄老的薯类、豆类、玉米等粮经兼用作物种植规模,以增效促稳粮。
三是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四是推进粮食产业链建设。重点扶持一批综合实力较强的粮油加工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开展装备改造、技术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鼓励发展精深加工;推广“公司+基地+农民”等模式,引导小农户深度参与粮食产业化进程;深挖农业文化传承、科普宣传、休闲旅游等多功能,发展“粮食+”系列模式,延长产业链和价值链,扩大品牌社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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