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且取得正式全日制学籍的在校生(包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可申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按每生每学年不低于3000元给予补助。补助对象享受上述扶贫助学政策的同时,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每学年补助资金分春季学期、秋季学期,通过“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学生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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