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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武汉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2-26 16:00 来源: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及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等相关政策要求,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优势,科学规范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决定组建武汉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入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工作职责

根据武汉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参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文件、技术规程等制定,为市级层面建立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机制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二)承担全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的现场踏勘、调查评价、报告编制等工作。

(三)参与全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监督检查、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四)承担全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其他相关工作。

二、专家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责任心强,廉洁自律。

(二)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土壤学、植物营养学、作物栽培、土地资源管理、土地整治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水利工程、地理信息科学、环境工程等)且在该专业领域连续工作5年(含)以上,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参与过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耕地质量等级(地力)评价、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工作,且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材料的,可放宽至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熟悉耕地质量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能认真按要求履行评审、咨询、检查、验收等工作职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有参与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部分具有丰富经验的已退休专家,具备履行职责身体条件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未被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

(五)非公务员。

三、推荐程序及管理

专家库组建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比选确定、动态管理”原则开展。

(一)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的专家均可报名申请加入武汉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并如实填报《武汉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提交所在单位。

(二)各单位对照专家推荐条件,对本单位专家提交的《武汉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核实把关,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并填写《武汉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25年3月14日前连同专家申请表寄送市农业农村局(收件人:韩天;寄送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发展大道821号润禾大厦;联系电话:18871408874),同时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邮箱252160443@qq.com(专家自行申报无效)。

(三)市农业农村局将从相关单位选取专家,组建比选专家组,对各单位推荐的专家认真比选(比选规则及入库名额由比选专家组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提出市级专家库初步名单,并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5日,公示期满后,确定专家最终名单,并发文通告。

(四)市农业农村局对武汉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责任追究、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职、主动退出等原因之一的,以及其他原因不合适继续担任市级专家的,取消市级专家资格,并适时补充其他符合条件的专家进入市级专家库。

附件1 武汉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表.docx

附件2 武汉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市级专家库入库专家推荐汇总表.docx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6日

联系人:陈  锦 027-65683299

        韩  天 027-8228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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