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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3-02 16:20 来源: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为适应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的需要,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市依法治市办关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的规定,现将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调整如下:

一、下列行政许可决定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一)经过听证作出的许可决定;

(二)撤回或者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

(三)市农业农村局认为属于重大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

二、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一)暂扣、吊销许可证件的决定;

(二)责令停产停业的决定;

(三)因案情复杂或者罚款数额较大需要提请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作出的决定;

(四)行政行为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案件;

(五)市农业农村局认为属于重大的其他行政处罚决定。

三、下列行政强制决定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一)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二)拍卖或者变卖当事人合法财物用以抵缴罚款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三)市农业农村局认为属于重大的其他行政强制决定。

四、下列行政征收征用决定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一)房屋的征收或者征用决定;

(二)土地的征收或者征用决定;

(三)对车辆、设施、设备等其他合法财产征收或者征用的决定;

(四)市农业农村局认为属于重大的其他行政征收征用决定。

五、市农业农村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或者向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决定

《市农业农村局重大执法事项法制审核清单》同步进行调整。

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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