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宠物业主:
您们好!饲养宠物是当前许多市民调剂人的情感、增添生活乐趣的生活方式之一,促进宠物医疗、服务等行业快速发展。受利益驱使,个别不具备宠物诊疗资质的违法单位非法行医,极大地伤害了广大宠物业主的权益。为此,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宠物就诊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宠物生病或不适,应到已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正规动物医院和动物诊所就诊;全市依法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动物诊疗机构名单、地址和联系方式可在“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上查询;
二、为宠物看病的兽医,应当通过全国统考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并在区级兽医主管部门或区行政审批局注册备案;
三、选择宠物进行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应当选择《动物诊疗许可证》的“诊疗机构名称”为“××动物医院”就诊;
四、为宠物注射狂犬病等疫苗,应当到已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正规动物医院和动物诊所进行免疫注射;注射疫苗或诊疗打针时,请不要靠近宠物头部,更不要主动参与宠物保定,防止被意外咬伤或抓伤;
五、兽医开具处方后,要仔细查看处方,处方上应当载明动物医院或动物诊所机构名称,并有执业兽医师的签名,处方中开具的药物不得为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
六、领取开具的兽药时候,应当认真核对该药品是否与兽医开具药品名称一致,查看药品是否在有效期间内;
七、凡是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擅自经营的、看病兽医未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使用假劣兽药的、未在诊疗场所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或者公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的、不使用病历或者应当开具处方未开具处方的、使用不规范处方笺、伪造诊断结果、出具虚假证明等,均属于宠物诊疗违法行为,请向区农业执法机构(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或市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举报。
八、市区农业执法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电话为:武汉市级:85801906;江岸区:65660460;江汉区:85353378;硚口区:83418167;汉阳区:84832912;武昌区:88712155;洪山区:87863979;青山(武汉化工)区:86853330;高新区:67880125;蔡甸区:84942716;江夏区:81780789;黄陂区:61000381;新洲区:89577738;东西湖区:83210670;经开(汉南)区:84851330。
请大家相互转告,共同维护广大宠物业主的合法权益。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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