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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武汉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0-23 17:06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各新城区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20年武汉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2020年武汉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0〕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武汉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聚焦我市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以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2020年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共758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培训资金591万元,市级培训资金167万元,计划培训6587人。具体任务如下:

(一)省级以上培训经费(591万元)

全市省级以上培训资金591万元,计划培训1887人,其中经营管理型961人,专业生产型180人,技能服务型438人,师资培训8人,贫困户短训300人。(见附件1)

1.经营管理型

经营管理型中高管培训和农业经理人培训由省级负责。市(区)级重点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创新创业带头人,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人员管理、市场开拓、产品营销和风险防控能力。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或120个学时),标准补助人均不超过3000元。

2.专业生产型

专业生产型主要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质农业劳动者,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能力和技术技能水平,提高其生产效率、质量标准和绿色发展水平。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或56个学时),补助标准人均不超过1200元。

3.技能服务型

技能服务型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提升培训对象所从产业或所在岗位的核心能力、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及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水平。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或56个学时),补助标准人均不超过1200元。

(二)市级培训经费(167万元)

全市市级培训资金167万元,计划培训470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300人,专业技能型300人,绿色证书培训4100人。(见附件2)

1.生产经营型

生产经营型以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及辅导员、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青年农民以及农业乡土人才为主要培训对象,兼顾其他层次不同产业不同类型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主要围绕市场营销、“互联网+”、规范管理能力、科技应用能力、生产服务能力和安全生产等内容开展培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或56个学时),补助标准人均不超过3000元。

2.专业技能型

专业技能型以农业生产经营者,农业服务人员以及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专业技能型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围绕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急需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开展的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信息农业、休闲农业以及农业生产安全知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环境保护(含农药化肥“两减”技术、土壤污染防治等)、农业政策、金融政策、农药经营与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培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天(或24个学时),补助标准人均不超过1200元。

3.绿色证书培训

根据农时,对在岗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开展技能培训,提升从业者专业技能。培训不少于2次,人均补助200元(市级财政补助100元、区级财政配套100元)。

4.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

持续推进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按照“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招录要求,有效衔接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与“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工作,搭建农民素质提升的立交桥,按照省市两级要求,确保贫困村全覆盖。

三、组织实施

坚持“选准对象、完善体系、创新模式、配套扶持”的原则,分层分类分级组织农民培训。

(一)选准培训对象

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为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各区要认真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建立农民教育培训对象库,让有需求的农民得到所需要的培训和教育。积极帮助和指导农民登录“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2018年、2019年已培训的学员,不得参加同一类型培训。

(二)完善培训体系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防汛抗洪救灾对培训工作叠加影响的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社会培训机构承担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处室组织入选培训机构对培训项目实行竞争性磋商,择优实施,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适度竞争、高效推进”的目标。

各区可适度建立区级培训机构库,并择优推荐3-5个基础条件好、产业特色鲜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公共实习、实训基地,供省、市、区共享。

(三)创新培训模式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特点,围绕产业周期开展分段式、交替式培育。一是要强化分模块培训。对经营主体带头人要强化品牌创建、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融资担保等内容;对创业创新人员要强化职业素养、团队合作、科学发展等内容;对种养大户等生产型农民要强化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装备的推广应用。二是要优化课程设置。培训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但不限于以上课程;专业能力课包括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等,但不限于以上课程,特别要加强电商销售、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农药安全使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技术培训;能力拓展课由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自行设计。三是要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训(线上培训课时按省农业农村厅制发的标准执行),逐步建立 “线上培训、线下集中、实训参观”一体化培训。大力开展农民智能手机应用培训,促进信息化手段推动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加强“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推广应用,鼓励农业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利用云平台开展指导服务。

(四)强化教学管理

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加强教学管理,对不符合要求、质量不高、学员反映不好的教学活动要及时整改或叫停。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制度,负责人要到班讲解培训政策,核实学员情况,听取学员意见。落实开班计划申请制度,未经批准,培训基地不得随意变更实施计划。落实台账管理制度,培训基地负责人对培训班台账的真实性负责。落实在线评估制度,培训班开班时,要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培训班结业前,要组织学员开展在线评价,学员参评率不低于85%。培训机构、师资、教材等信息要及时上网,提高培训的规范性。落实培训效果考核制度,要对学员课堂表现、学习任务完成、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情况进行测评,合格者发放培训证书。加大培训效果第三方评价,推动培训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相结合,鼓励组织学员参加农民职称评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提高培训有用性、实效性。

(五)加强跟踪服务

积极整合项目政策资源,引导土地流转、产业扶持、人才奖励激励、金融担保等扶持政策向参训农民倾斜,探索帮助农民解决贷款难、手续繁等问题。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积极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农民考察交流学习,组织产销对接、展览展示、论坛研讨、项目路演、技能竞赛等活动,引导成立农民协会、联合会、产业联盟等组织,促进农民抱团发展。支持农民发展多元化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农民与市场有效对接。依托培训班建立的各类联络群,加强学员和产业部门之间互动交流,组织农技专家开展跟踪指导服务。

四、资金补助及管理要求

高素质农民培训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各培训单位每期培训班都要编制详细的实施方案,经费有预算、核算,实现“班班清”。

(一)严格开支范围

按照“钱随事走”原则,项目资金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和培训机构(或培育示范基地、实训基地)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全过程支出。主要包括:

1.教材费。指文字教材、教辅资料、声像教材和“云上智农”在线课程制作、线上培训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教师费。指用于授课教师(含实训指导老师、线上服务专家)的课时费、课件制作费、交通费、食宿费(或误餐费)、师资培训等方面支出。

3.参训学员费。指用于学员食宿、交通、实习、参观交流、学习用品、实训材料(耗材)费、培训期间意外伤害保险费、结业证书、优秀学员典型案例等方面支出。

4.其他费用。用于农民教育培训所发生的对象遴选、需求调研、场租、宣传发动、档案整理、资料印刷、信息化手段、跟踪服务、职业技能鉴定、绩效评估等方面支出。

(二)强化资金监管

各区严格遵守中央财政项目资金有关开支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项目资金监管。要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资金使用规范,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的同时,加快项目资金执行预算的进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或辅助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到位,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资金用于与农民培训无关的支出,或拖延资金拨付影响项目实施。

五、保障措施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抓好农民培训工作意义重大。各区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推动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领导科学实施。各区要充分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争取组织、教育、财政、妇联、共青团、扶贫等相关部门的支持,调动社会力量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好头,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层层抓好落实,促进农民培训从“一产”向“三产”、从农业生产向产业振兴、农民全面发展转变。各区项目实施方案于10月31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方案要结合市局下达的指导性任务,明确培训(产业)类型、培养人数、承办主体、组织实施、资金安排等内容,做到可量化可考核。

(二)严格项目监管考核。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纳入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省每月、市每周要调度工作进展。各区农业主管部门是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管的责任主体,要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抓好开班前需求调研、对象遴选、教学实施、评估考核等环节。各级将采取不定期抽查、中期检查、第三方核查等手段开展检查考核工作,确保项目有效实施。

(三)加大典型示范宣传。加大高素质农民培育典型和培育政策宣传力度,利用新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和报道,扩大培育工作影响力。各地要认真总结凝练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培育壮大培训(实训)示范基地,组织开展名师、精品课程和高素质农民典型等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各具特色的新模式和好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市农业农村局科教与种业处 管祥斌

联系电话: 027-65683287

电子邮箱:351879318@qq.com

附件:1.2020年武汉市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资金分配表

2.2020年武汉市高素质农民培训市级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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