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我市外出务工农民工的就业、去向等情况,按照省统计局的工作部署,市统计局组织江夏区、新洲区统计局对农民工外出务工人数较多的共计10个村开展统计调查,主要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前三季度,调研的10个村农村总人口共计13232人,实际从业人员8058人,其中外出务工4991人。农村外出从业人员呈以下发展特征:
一是省内区外就业占比接近半数。前三季度,我市10个村的农村外出从业人员中区内乡外就业的有1159人,占全部外出从业人员的23.2%;省内区外2288人,占45.8%,其中,省内市外1735人,占34.8%。省外就业的有1537人,占30.8%;港澳台及境外就业的有7人,占0.1%。
二是自发外出仍占主体地位。前三季度,我市10个村的农村外出从业人员中,自发外出3883人,占77.8%,较上年同期增加153人,占比上升2.9个百分点;企业招收485人,占9.7%,减少158人,占比下降3.1个百分点;政府组织307人,占6.2%,增加12人,占比上升0.2个百分点;中介组织介绍316人,占6.3%,增加4人,占比持平。
三是就业主要领域集中在二、三产业。前三季度,我市10个村的农村外出从业人员中,从事第一产业的有100人,占2.0%,;从事第二产业2550人,占51.1%,其中,从事制造业1149人,从事建筑业1271人;从事第三产业2341人,占46.9%。
四是就业区域集中中部城市。前三季度,我市10个村的农村外出从业人员中,赴东部务工1100人,占22.0%,其中,赴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务工共计829人,占赴东部务工的75.4%;赴中部务工3814人,占76.4%,其中,赴安徽、河南、湖南务工共计321人,占赴中部务工的8.4%;赴西部务工70人,占1.4%。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民工外出务工存在盲目性和无序性。由于政府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管理和引导不够,加之劳动力中介组织运营不规范,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对劳动力职业介绍所的功能和流程也都不了解,导致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的盲目性和无序性仍很大,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自发外出就业占比居高不下。
二是务工者技术含量低,工资收入增长放缓。根据10个村的调研得知,由于文化程度较低,缺乏必要劳动技能,从事建筑业的人员主要从事泥瓦工、帮小工等工作,从事第三产业的人员主要从事餐饮、零售等行业,从事的工种技术含量不高,且存在找活难的现象,限制了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工资水平。
三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目前外出务工农民参加社保的比例很低,绝大多数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不愿意为农民工参保。同时,许多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存在用工不签合同,随意解除、终止与农民工劳动关系、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外出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四是从事一产业人数减少,农村劳动力年龄老化。经调研的10个村前三季度在本乡镇内从业人员共计3067人,比上半年减少43人,占实际从业人员的38.1%,占比下降0.7个百分比,其中,从事一产业的人员有1810人,比上半年减少70人。由于农村的青壮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留守务农的多以老年人为主,而在本乡镇从事一产业的人员又进一步减少,对我市农业生产造成负面影响。
三、几点建议
(一)健全职业技术培训体系。农业、劳动、教育、扶贫开发等部门在职业技术培训和教育方面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资源共享、服务互补的机制。要鼓励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根据市场需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就业培训,满足农村劳动力多样化的需求,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从根本上改变低素质、低层次的格局,使他们尽快成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劳动者。
(二)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消除针对农民工的歧视性和不平等待遇。建设以技能培训为关键、用工信息为基础、建立组织为保证、维护权益为根本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城乡统一的劳务信息网络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做到劳务信息集中收集、整理、发布。努力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自发输出向有组织输出、无序流动向有序流动、体力劳务型向技术技能型的“三个转变”。
(三)大力发展“三乡工程”。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计划,以“三乡工程”为契机,引导和鼓励更多的有能力的、有志向的年轻人扎根农村、服务农村,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大力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就地解决农村青壮年就业问题的同时,保障农业生产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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