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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2025年油菜轮作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8-04 09:00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索 引 号 011884999/2025-21857 发文日期 2025-08-01 09:00
发布机构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武农办〔2025〕27号
农业、畜牧业、渔业 有效

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武汉市2025年油菜轮作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经第20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8月1日


武汉市2025年油菜轮作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调动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发利用冬闲田、撂荒地种植油菜的生产积极性,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轮作休耕、油菜生产和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5〕13号)、《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耕地轮作和扩种油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5〕52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武财农〔2025〕3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和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决策部署,坚持发挥我市农业资源优势,突出利用冬闲田、撂荒地种植油菜,努力挖掘油菜扩种潜力,减少耕地撂荒和冬闲田,促进大面积单产提升,增强粮油供给保障能力。

二、实施面积和补助方式

(一)实施面积。2025年全市油菜轮作示范项目面积5万亩,其中黄陂区1.2万亩、新洲区1.2万亩、长江新区0.5万亩、江夏区0.8万亩、蔡甸区0.68万亩、经开(汉南)区0.3万亩、东西湖区0.32万亩。

(二)补助标准。2025年市级财政安排项目资金750万元,亩平补助150元。不得与省级下达的中央耕地轮作项目、扩种油菜项目在同年度同一地点重复实施。区级财政可结合本区财力给予相应政策扶持,重点支持撂荒地新种油菜的前期土地耕整作业。

(三)补助对象。2025年秋冬扩种油菜的业主,重点支持利用冬闲田、撂荒地扩种油菜。业主为经街(乡镇)遴选确定的村集体、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种植企业等种植生产经营主体,利用冬闲田种植油菜的单个业主当年承担种植面积应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对通过撂荒地整治种植油菜的业主,可不受连片面积大小限制。

(四)补助方式。市级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油菜播种环节,由各区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提供种子、肥料、药剂等生产物资和机械化作业服务,不得实行资金直补或以奖代补。油菜实施免费统一供种,合理确定肥料、药剂和机械化作业等环节及补助标准,机械化作业服务补助占本区补助资金比例≤50%,具体补贴内容、标准由区级根据实际细化落实。

三、操作程序

本项目由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区级油菜轮作示范项目主管机构(以下简称区级主管机构)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报市级油菜轮作示范项目主管机构(以下简称市级主管机构)存档。

(一)确定项目区域。结合冬闲田利用、撂荒地整治、“四线一口”地区农用地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优先选择积极性高、油菜扩种潜力大的街(乡镇)和区域进行实施,要将面积分解到村到组,落实到具体田块。

(二)组织政府采购。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相关规定,由区级主管机构主导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采购内容为落实本项目所需的种子、肥料、药剂等生产物资和农机作业服务。采购的种子应具备:1.经湖北省审定、国家审定或农业农村部登记种植适宜区域包含湖北省的品种;2.应达到《NY414-2000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种子》质量标准;3.禁止从油菜根肿病疫区调运种子;4.种子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5.在省、市推荐的油菜主导品种和示范品种范围内,为推进农业公用品牌建设,原则上一区一品,新洲、黄陂、江夏、蔡甸、长江新区不超过两个品种。大力推广油菜专用配方肥、缓(控)释肥等绿色高效肥料。大力推广安装有北斗终端设备的农机开展机械化作业服务。政府采购工作应与供种、供肥、机械化作业时间相衔接。种子、肥料等物资可由街(乡镇)或村统一管理,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领取时签字(见附件1)。

(三)种植面积认定。区级主管机构组织制定本项目油菜播栽质量和面积认定标准。严格落实“谁种谁签字”规定,明确新型经营主体土地流转、代耕代种面积认定程序。提供统一作业服务的,可通过“湖北省北斗农机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统”监测数据核实作业面积。街(乡镇)负责实施面积核定工作,填报《武汉市油菜轮作示范项目面积验收单》(见附件2),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签字确认。区级主管机构要及时对各街(乡镇)的面积核定情况进行复核,并及时公示。

(四)兑付补助资金。项目实施面积和机械化作业服务面积核实公示无异议后,由区级主管机构汇总形成《武汉市油菜轮作示范项目机械化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见附件3)和财务报账所需资料,经审核无误后按财务管理规定程序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因招标采购或气候等不可抗拒客观原因导致补助资金有结余的,应及时做好结余资金使用计划。结余资金继续用于本项目区域当季油菜生产田管,可用于冬季追肥、抗逆防冻、花期“一促四防”、机收减损作业补助等方面,全部补助资金在当季油菜收获前足额支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市级统筹、区级负总责、街(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局种植业管理处统筹指导下,由市农技推广中心承担全市油菜轮作示范项目日常工作,具体做好组织协调、督导指导和项目监管等工作。项目任务区要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推进落实工作组,按照上下对口原则,组织本区项目实施,项目区域技术指导和工作考核、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街(乡镇)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推进冬闲田、撂荒地土地流转、季节性转包、代耕代种、耕种托管,不折不扣落实本项目扶持政策,保障项目实施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

(二)细化实化任务。坚持油用为主,注重拓展油菜“一菜多用”功能,特别是发展“赏花经济”,推进“农旅+”,促进油菜产业发展、和美乡村建设、农村经济多样化。区级主管机构要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意见,明确实施内容、项目区域、补助标准、补助方式、技术路径、保障措施、监管举措等内容。江夏、黄陂、新洲、蔡甸、长江新区等五个区要兴办1个油菜绿色高产技术千亩示范片,经开(汉南)区、东西湖区要兴办1个油菜绿色高产技术五百亩示范片,并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及时发放补助物资,严格发放程序。

(三)强化指导服务。组织专家制定完善技术指导意见,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和油菜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加强关键农时和灾害天气技术指导,及时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巡回指导或培训。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级主管机构要发挥统筹、指导、监管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市级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区任务落实、加强资金监管、台账收集归档。各区要加强指导督办、监督检查,确保任务落实。各区要强化绩效评价,加强项目资料、资金台账专项管理。

(五)强化风险防控。项目任务区要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政府采购程序和采购纪律,阳光操作。纳入政府采购的物资供应商和农机作业服务主体,均应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对提供产品不达标的供应商,要及时查处并纳入政府采购黑名单。不得自行扩大或缩小实施任务使补贴标准打折,不得将项目补贴资金统筹用于其他行业,当年资金要尽可能用于当年,确保不引发政策性攀比,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确保任务落实。区级主管机构和项目任务街(乡镇)要做好有关文档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

(六)做好项目总结。按照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责任“五到区”的要求,项目任务区要对市级油菜轮作示范项目工作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和总结,于2025年12月15日前形成年度总结报告,报市级主管机构,未对任务完成情况开展总结、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以及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街(乡镇)或区,不得申报下一年度任务。联系人:市农技推广中心朱伯华,联系电话:82286189,邮箱:1398614406@qq.com;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处胡利明,联系电话:65683258,邮箱:158361262@qq.com。

附件:

1.武汉市油菜轮作示范项目采购物资发放清单(样表)

2.武汉市油菜轮作示范项目面积验收单(样表)

3.武汉市油菜轮作示范项目机械化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样表)


附件1 

武汉市油菜轮作示范项目采购物资发放清单(样表)

            街(乡镇)     行政村(盖章)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序号

村(组)

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姓名

*****种子

(公斤)

*****肥料

(公斤)

*****药剂

(公斤)

联系电话

签字

备注

1









2









3









4









……









合计









:本表一式四份,一份由村委会保存,一份由街(乡镇)保存,两份交区级主管机构存档备案。

经办人(签字):                 村委会负责人(签字):                街(乡镇)(签字、盖章):


附件2

武汉市油菜轮作示范项目面积验收单(样表)

            街(乡镇)      行政村(盖章)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序号

村(组)

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姓名

承担项目面积(亩)

完成项目面积(亩)

联系电话

签字

备注

1








2








3








4








……








合计








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区级主管机构存档备案,一份由任务承担方保存,一份用于汇总公示。

核定小组成员(签字):            村委会(签字、盖章):              街(乡镇)(签字、盖章):


附件3

武汉市油菜轮作示范项目机械化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样表)

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签字、盖章):         经办人:         街(乡镇)(签字、盖章):         经办人:

序号

实施区域

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姓名

开户银行及账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作业类型

核定完成作业面积(亩)

补助标准

(元/亩)

补助金额

(元)

1

街 村 组









2










3










4










……










合计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区级主管机构存档,一份区级财政部门作拨款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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