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武汉市人民政府网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武农办 > 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6年武汉市特色优质水产品种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6年武汉市特色优质水产品种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4-27 15:08 来源: 发布单位: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索 引 号 011884999/2026-08096 发文日期 2026-04-27 15:08
发布机构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武农办〔2026〕18号
农业、畜牧业、渔业 有效

各区农业农村局、长江新区农发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函》(武财农函〔2026〕24号),我局组织制定了《2026年武汉市特色优质水产品种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6年4月27日


2026年武汉市特色优质水产品种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超大城市农业农村现代化重要样板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渔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特色优质水产品种养殖规模和水平,根据《2026—2028年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政策意见》(武农〔2025〕29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武汉渔业现代化发展目标,聚焦特色优质水产品种,支持一批具备示范带动作用的水产养殖主体开展特色优质品种、技术和模式的示范推广。2026年在全市建设特色优质水产品种示范推广基地10个以上,推动融合智慧渔业的高效设施渔业与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发展,提升全市优质特色水产品种产量比重,助力渔业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品种及模式

(一)示范推广品种

主要包括翘嘴鳜、黄鳝、鳗鲡、黄颡鱼、大口黑鲈、翘嘴鲌、河蟹、小龙虾等特色优质水产品种。

(二)示范推广模式

重点支持池塘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包括翘嘴鳜、鳗鲡、黄颡鱼、大口黑鲈、翘嘴鲌、河蟹等池塘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小龙虾—鳜鱼生态轮养模式和黄鳝池塘网箱养殖模式),以及设施化养殖模式(包括池塘圈养、陆基圆池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流道养殖以及集装箱养殖等)。鼓励有条件的基地结合实际探索应用物联网、智能投喂、在线监测等智慧渔业技术,提升科学精准管理水平。

三、申报条件

(一)主体资格:项目实施主体为全市范国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积极参与。

(二)用地合规:项目地点符合《武汉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暨水产养殖“三区”划定方案(2018—2030年)》要求,权属清晰,可稳定开展水产养殖,无违法违规用地。

(三)规模要求:池塘生态健康养殖模式要求单一示范推广品种的养殖面积不低于150亩,设施化养殖模式要求单一示范推广品种的养殖水体规模不低于1000立方米。

(四)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对已列入失信名单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财务规范:财务管理健全,有相应的财力支撑项目实施并完成验收。

(六)安全保障:严格执行“三项记录”制度,生产经营台账健全,近2年内不能出现质量安全事故。销售的水产品须开具水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购买的水产苗种依法依规开展产地检疫。

(七)环保达标:项目实施后养殖尾水排放达到《湖北省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2/2330—2024)的要求。

四、奖补方式与标准

(一)奖补方式

1.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项目实施完成后,经区级验收合格,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中心核验通过后,按“直达快享”要求,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

2.根据不同养殖模式对应的奖补标准进行奖补,奖补金额不超过生产性投资额(苗种、饲料、渔药、水产品质量安全快检及配套设备等)的30%,单个项目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50万元。投资额以正规发票进行核算,已用于申报其他奖补项目的不得重复计入。

3.项目实施主体需建立专账,保留合法票据、合同、支付凭证等,不得虚开发票、虚构合同、伪造银行流水。

(二)奖补标准

1.池塘生态健康养殖模式:

河蟹池塘生态健康养殖和小龙虾-鳜鱼生态轮养模式按照每亩不超过800元的标准奖补;

黄颡鱼、大口黑鲈、翘嘴鲌池塘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按照每亩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奖补;

黄鳝池塘网箱养殖和翘嘴鳜、鳗鲡池塘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按照每亩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奖补。

2.设施化养殖模式:

按照每立方米有效养殖水体不超过200元的标准奖补。

3.产量要求:

(1)池塘生态健康养殖模式:

河蟹池塘生态健康养殖模式要求产量75公斤/亩—100公斤/亩;小龙虾-鳜鱼生态轮养模式要求小龙虾产量75公斤/亩以上,翘嘴鳜产量100公斤/亩—200公斤/亩;黄鳝池塘网箱养殖模式要求网箱架设面积占池塘面积的20%—30%,产量500公斤/亩—750公斤/亩;翘嘴鳜池塘生态健康养殖模式要求产量500公斤/亩—750公斤/亩;鳗鲡、黄颡鱼、大口黑鲈、翘嘴鲌池塘生态健康养殖模式要求产量750公斤/亩—1500公斤/亩。

(2)设施化养殖模式:

设施化养殖模式要求产量每立方米水体20公斤—40公斤。

五、申报与遴选程序

项目由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中心组织竞争性立项方式执行,实行各养殖主体申报、区级审核、市级评审、区级实施和验收、市级核验的共建模式。

(一)主体申报(2026年5月10日前)

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业主自愿申报,并提交申报资料一式四份,申报资料内容见附件。各申报主体对所提交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出具承诺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区级审核(2026年5月20日前)

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要严格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对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符合申报条件的出具区级申报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择优推荐上报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中心。

(三)市级竞争性立项(2026年5月30日前)

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竞争性立项评审,采取“资料审核+现场答辩”方式,综合评定拟支持项目实施主体名单、目标任务和奖补额度,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

(四)项目实施(2026年6月-10月)

项目实施主体按照下达的立项通知要求,完成规定的目标任务,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技术指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中心将适时开展检查指导。

(五)区级验收(2026年10月31日前)

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通过查阅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材料和现场勘验的形式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并将拟验收合格的项目实施主体名单在官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验收结果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中心。

(六)市级核验(2026年11月10日前)

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中心组建核验小组,重点检查项目实施的科学性,项目管理的规范性,项目材料的完整性,确保逻辑严谨、签章齐全,并按照不低于项目实施主体总数30%的比例随机抽取拟奖补主体进行现场复核,检查实际生产与验收结论是否一致。

(七)资金拨付(2026年11月20日前)

根据市级核验情况,对存在资料缺项、与现场不符或疑似虚报的项目,暂缓拨付并责成区级限期复查整改,核验合格后,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向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中心提交请款报告,按“直达快享”要求,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中心负责制定市级项目实施方案并加强监督指导,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要切实压实责任,负责组织做好项目的申报,资料的审核,项目的验收等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中心和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要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积极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强化技术支撑,开展技术培训、现场指导、模式总结,引导项目实施主体纳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切实提升项目科技含量,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三)严格绩效管理。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指导与监督,督促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方案推进实施项目,确保资金规范使用,确保项目内容真实落地、绩效目标全面完成。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要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及时挖掘整理示范推广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模式,通过媒体、现场会、培训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带动效应,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联系人:武汉市水产技术推广指导中心

张  棋  027-82285636

黄天乐  027-82285639

黄  敏  027-82285635


附件:2026年武汉市特色优质水产品种示范推广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新媒体矩阵
无障碍
长者专区
"武汉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
"武汉农业农村"新浪微博
"武汉农业农村"头条号

主办: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 武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武汉市农业信息化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八古墩东一巷78号 邮编:430023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223号